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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他记得自己对着陆司令照片说,岳父大人在上,小婿定当。

    “换太平以颈血,爱自由如发妻。”

    一笔一画,一字一句,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当时的誓言。

    封西云转过身来,把剩下的粉笔放在了桌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一次环顾教室里的学生们。

    和方才稍有不同,学生们的叫骂声弱了些,眼神里的敌意也淡了些。

    整了整军装,他一言未发,又抬脚走下了讲台,停在陆沅君的身边。把自己手上的白色粉笔痕迹擦掉后,封西云才牵起了沅君的手。

    人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若能回来,定与你偕老。

    女子的手和男人不一样,没有粗糙的老茧,也没有过分明显的骨节。沅君的手,则更像是白玉雕就,让人爱不释手。

    轻轻牵起,封西云弯下腰,低下头。把沅君的手背翻转,封西云在其掌心印了一吻。

    “我走了。”

    身着墨绿色军装的男人转身离去,教室里头又恢复了沉寂。

    陆沅君吸了吸鼻子,握紧手心走回讲台上。

    “我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嫁给封西云呢?”

    她看向一直揪着这问题不放的黄汀鹭,绕回了自己在上课前讲的故事里。

    “少东家要去恰克图了,前路生死未知。我给他留个回来的牵挂,知道还有人等他。”

    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一更】

    封西云走后的前几天, 小公馆里还能收到他的消息。一周之后, 小公馆里的电话就像是静默的无线电一样, 再没有响起过。

    陆沅君除了早晚能在收音机前电波的战报之中听到封西云三个字之外, 别的地方再寻不到他的踪迹了。

    封西云在给收拾小公馆的时候,光顾着在小楼的各处摆放沅君的照片,反而没有他自己的。

    陆沅君本以为自己换去了小公馆, 可以睡几天安稳觉,不用担心她闺房里地砖下头埋着的军火爆炸。然而真的搬过来了,夜里依旧会从睡梦之中惊醒。

    以前沅君担心自己被屋里头埋着军火炸了,而今是担心前线的封西云, 子弹不长眼, 千万不要受伤了。

    按着老规矩, 新婚的夫妻要在三天的时候回门。封西云走的紧急,没顾得上和沅君一起回娘家。

    倒是陆夫人,在女婿离开以后,三天两头的往南春坊的小公馆里跑。

    楼下的小厨房里飘来了馄饨汤的香气,墙角的大座钟铛铛铛的响了八声。

    她的课是九点三十分开始,从小公馆出发, 坐车需要半个小时,吃早饭也用不了多久。算了算时间后,陆沅君在下楼之前,打开了收音机, 想听听运城日报在电波里说什么。

    电波里的新闻多半和早晨的报纸一样, 不过或许会多一些新的内容。

    前线战事吃紧, 东洋人如有神助,所到之处,几乎遇不到敌手。也就是封西云率军阻拦,才勉强把瀛洲人前进的速度降了下来。

    半个月下来,没有一个好消息。

    街头上报童叫卖的时候,天天都是号外号外,封西云于某城某地战败。

    举国上下,前不久还在说封西云胆小如鼠,而今话锋一转,改成了说封西云无能。

    学校里倒是还好,我们队伍的实力,的确是比不过人家的。

    这也是如今了,执掌兵力的人换在封西云这样的人手里,换了别的司令,怕是都无法让瀛洲人的速度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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