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程乐急忙收回自己的手,装作刚刚那场看起来无稽的闹剧不曾发生。对着面前的唐心问“那么可能是我认错人了,我想要一双红色的男士皮鞋,送给我哥哥。小姐帮我找一下好吗?” 唐心的表情也算是恢复了正常,只是心脏和头皮还处于紧巴巴的状态。她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流露出这样的惊慌,所以也不知道,自己此刻的表现是否还处于异样。 但是她还是努力用自己想要的微笑对程乐笑了笑,转而随手抓起一只男士鹿皮靴子,又好奇地看向程乐“额?不好意思,你是要一双红色的男士皮鞋,送给你哥哥?” 程乐点了点头,其实他走进这鞋店,根本就是随意乱晃的结果。哪里知道自己会遇见唐心,眼见对方不承认,自己又不好说些什么。为了能够再多逗留一会儿,才扯了这么一个拙劣的谎言“对啊!我哥哥他就是喜欢红色的,他什么东西都喜欢用红色的,所以我想要给他买双红色皮鞋做我旅行的礼物给他。” 唐心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表现出自己的情绪,转而礼貌地从另外一边的鞋架上,拿起一双姜红色的男士皮靴递给程乐“因为如果是男士皮鞋的话,只有这一款是红的,像这种姜红色的话,最近还是比较流行的。不知道你哥哥穿几码?” 程乐想了想,不假思索“应该和我一样,40码。” 唐心点点头“那么这款可以吗?可以的话,我去帮你找号?” 程乐想了想,又偷偷地望了唐心好几眼,才点点头说“好,帮我包起来吧。” 付了款之后,程乐拎着手里的购物袋,似乎还是不肯走。他一个人站在原地,犹犹豫豫地样子,倒是让人好生怜惜。 唐心见对方不肯走,也不好意思赶。毕竟她心里面清楚,这个程乐是认识自己的无疑了,他能够那么一眼就认出自己,估计是和自己有着什么自己不知道的重要联系。但是又能怎么样呢?她流浪这么多年,天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除了‘唐心’这个名字,她早就和过去的生活说再见了。 程乐最后又望了眼唐心,想了很久,壮着胆子又走过去问对方“请问,你下班之后有时间吗?” 唐心眨了眨眼睛,固执地摇摇头“下班之后应该没有时间。” 程乐嘟着嘴巴,像个小孩子一般怯生生地垂下眉眼,半晌又抬起头“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请你吃饭?” 唐心一心只想着赶快和这个人脱离联系,于是又是严词拒绝“先生,你真的认错人了,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下班之后还要去打另外一份工,真的没有时间和你吃饭。” 程乐的眼睛亮了亮,立马摆了摆手“不是的,你误会了,我就是想要和你认识一下,你难道连这个机会都不给我吗?” 一旁观望许久的齐芳看见唐心似乎还要拒绝,便急忙走过去插了话“先生,你刚刚已经留下了联系方式不是吗?如果想要找你的话自然就会联系你了。我们还要做生意,你就不要再这里继续打扰我们做生意了好吗?” 程乐听到对方如此说,觉得有些尴尬,也便只好选择离开。但是他心里面似乎执念深深,第二天,就又来到鞋店主动找唐心了。 这一天店里面只有唐心一个人,齐芳果真按照计划请了假,去和那个隐藏富豪约会。唐森昨天晚上就透露了自己和女店长的发展。说是白天在车上,饥不择食的女店长半路就和唐森打得火热。今天的进展,估计就是开房捞钱的节奏了。 眼看着这一票就要收线,唐心自然想要赶快甩掉这个叫程乐的人。只不过看对方的样子,似乎还是想要缠着自己。唐心无奈,最终选择妥协,下班的时候,和对方去附近的餐馆吃了个饭。 坐在十几平方米开完的小餐馆里面,唐心似乎是连正眼都不想看对方。其实第一次见面过后,她是想了很久的,可是对方只说认识自己,高中的同学?如果不是苏甜甜死了,还被指控自己是凶手,她也是绝对不会记得苏甜甜的名字那么深的。而高中时代其他的人,她似乎已经忘得光光了。 那么这个程乐,究竟是谁呢?他为什么能够记得自己这么深?而自己却一点也想不起来。 抬眼间,她淡淡瞟了下程乐清澈的脸庞。那双稍显单薄却格外干净的眼,不高不矮的鼻子,锋利薄稀的淡樱色嘴唇,如此陌生又好看的一张脸,唐心却怎么都想不起,她在哪里见过。 菜还没有上来,程乐手里面紧张地握着一个水杯,看着面前的唐心,又拘谨又兴奋“张凡小姐是吗?我…我还是再自我介绍一下好了,我叫程乐,抱歉昨天把你认成了我之前见过的一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