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妈妈说想去超市买大米,太重了,想请陈星帮忙抬一下。陈星说他直接帮忙买回来就可以,正好他也得去超市买菜。 他又洗衣服、晾衣服,给陈月做好饭,临上班前又给饮水机换了新桶。到了檀阙以后,他先把前一晚折腾得不像样的西服拿去洗衣部。那里的工作人员知道他活泼,故意逗他:“陈星,你这是把自己当拖把使啦?怎么把衣服弄成这个鬼样子?” 陈星只是笑笑,对方意外道:“哎呦,今天怎么这么稳重了?” 如果有人问他,陈星绝对不会承认这是一次失恋。但他又和其他在这个年纪失恋的男孩儿们没有任何不同,先是无法无天地疯一通,然后又沉寂下去,迎来他们的第一次成熟。 若说有哪里不同,大概就是他疯的时间太短,只有半个夜晚而已。而他沉寂的速度又太快,也太过分,仿佛一夜之间就彻底长成了一个大人。 —————— 最后是he的! 111、 檀阙从法律上正式归天盛所有。蒋弼之不多的几个朋友从天南海北聚过来,专门给他攒了个局庆祝。 他最近有了个新绰号,叫“留守老人”。 “为什么叫这个?”一个打扮时尚而得体的青年不解地问道。 那不着调的朋友笑道:“他一直有‘老头子’这个绰号,最近又被他的妹妹、侄子和管家纷纷抛弃,所以就成了‘留守老人’。” 青年惊讶道:“抛弃?” 蒋弼之淡淡道:“听他胡说八道。” 那时尚青年眼神柔软地瞟了蒋弼之一眼,并不太好意思直视他,只轻飘飘地看向别处,说:“蒋董是绅士风度,可一点都不老呢。” 那朋友稀罕地问道:“你们之前见过?” 蒋弼之闻言也看向那青年,见他羞赧地点了点头,说出时间和地点,连两人当时寒暄的几句话都复述了出来。 蒋弼之依然没有印象。 那朋友同蒋弼之相识多年,一眼看出门道,冲那青年哈哈笑道:“还说他不老?他可是我们这些人里出了名的记性差,只要是赚钱以外的东西,跟他说几遍他都不往心里去。”他揶揄那青年:“不过你要是同他做一次生意,保证他记你一生一世。” 蒋弼之笑骂他:“胡扯。”而那青年则红了脸。 趁那青年去洗手间的功夫,朋友问蒋弼之:“怎么样?国外学美术刚毕业回来的。你妹妹不也学画嘛,正好能相处到一块儿去。” 蒋弼之专心吃菜:“安怡住校去了。” 朋友笑着碰他一下,“少装蒜,小伙子长得挺帅的吧?人家是听说你过来才愿来的,正经的书香门第,平时可矜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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