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孙太后的父亲孙忠孙国丈。” 朱骥大为意外,微一沉吟,即将手里的点心盒子交给于康,道:“我得立即赶回锦衣卫官署,可否烦请兄长派人将这件礼物送去吴府?” 于康道:“妹夫放心去吧,我一定办妥这件事。” 朱骥抬脚便走,校尉提醒道:“朱指挥,你还穿着便服呢。” 朱骥道:“来不及了,先去看看怎么回事。” 登闻鼓是悬挂在朝堂外的一面大鼓。敲挝登闻鼓则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直诉方式。尧舜之时,便已经有“敢谏之鼓”,凡欲直言谏诤或申诉冤枉者均可挝鼓上言。周朝时,悬鼓于路门[7]之外,称“路鼓”,由太仆主管,御仆守护。百姓有击鼓申冤者,御仆须迅速报告太仆,太仆再报告周王,不得延误。这“路鼓”就是后来“登闻鼓”的雏形。 到了晋代,晋武帝始设登闻鼓,悬于朝堂或都城内,百姓可击鼓鸣冤,有司闻声录状上奏。这就是所谓的“登闻鼓”直诉制度,即冤枉者不服判决,可以不受诉讼审级的限制,直接诉冤于皇帝或钦差大臣。这种制度弥补了绝对禁止越诉的不足,加强了自上而下的司法监督,客观上有利于百姓冤情上达。而皇帝亦往往能认真处理,如“西平人麴路伐登闻鼓,言多袄谤,有司奏弃市,帝曰:朕之过也,舍之不问”。 晋代以后,历朝都设有登闻鼓。北魏时,“阙左悬登闻鼓,人有穷冤则挝鼓,公车上表其奏”。隋朝“敕四方辞讼……有所未惬,听挝登闻鼓,有司录状奏之”。唐代规定:“有人挝登闻鼓……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宋代专设登闻鼓院和登闻鼓检院,前者隶属于司谏、正言,后者隶属于谏议大夫,两院均由宦官掌管,受理吏民申诉之状,也因此发生了不少故事。 北宋立国之初,京师开封市井间有个名叫牟晖的人走失了一头猪。因猪是自己走失的,并非失窃,到开封府报案时,官府不予受理。牟晖投诉无门,气急败坏的他跑到登闻鼓院敲响了大鼓。于是,丢猪一事立即被紧急上报到御案前。宋太祖赵匡胤不怒反喜,特意给宰相赵普下手诏道:“今日有人声登闻来问朕,觅亡猪,朕又何尝见他的猪耶!然与卿共喜者,知天下无冤民。”猪最后没有找到,赵匡胤诏令赐给牟晖一千钱,以补偿他的损失。 北宋靖康年间,金兵南下,直抵开封城下。宋钦宗为讨好金人,罢了力主抗金的尚书右丞、东京留守李纲之职,并割三镇予金人。消息传开,京城军民义愤填膺,以太学诸生陈东等为首的数万人伏阙上书,要求复用李纲,并登阶击登闻鼓,喧呼动地,迫使宋钦宗复了李纲之职。 元、明两朝均沿袭旧制,专门设有鼓院,以受理四方吏民之诉为要务。由于登闻鼓是古代有冤屈者最有效的直诉渠道,因而使用者颇多。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六月,龙江[8]某卫吏因母亲去世请求辞官回乡祭母。吏部尚书詹徽不同意。吏部掌管天下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既然最高长官否决卫吏的请求,照理他再没有别的出路,只能继续干下去。但这个卫吏决心很大,跑到南京午门外敲响了登闻鼓。于是这件辞职不成的小事被明太祖朱元璋知道了。朱元璋认为龙江卫吏是为了尽孝才辞官,应该予以批准,并严厉批评了吏部尚书詹徽。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桃源[9]人氏苏彬因县多荒田,而苛捐杂税极重,县民难以存活,遂上疏朝廷,请求蠲免,奏疏不达。苏彬遂亲赴南京,到午门击打登闻鼓后,自缢于鼓下。为民请命,终以身殉。官员从其怀中寻找了再次请求减免赋税的奏疏,明太祖朱元璋看后很是感动,下诏免桃源县赋粮万石,并户口为里。 宣德年间,军士阎群儿等九人被诬告为盗,判为斩刑。家人拼死擂登闻鼓诉冤。宣宗皇帝朱瞻基下令复审,果然发现冤情,九条人命由此得救于刀下。 由于明朝法律允许死囚家属在行刑之前击打登闻鼓诉冤,监管登闻鼓的给事中将情况上报皇帝后,往往有因此暂停行刑者,死囚便能死里逃生。有一些精明有心的死囚为了侥幸求活,便让家人在行刑时到午门敲打登闻鼓。明宣宗时,监狱中有二十七名被判死刑的强奸盗窃犯教唆家属联合起来打登闻鼓诉冤。负责监管登闻鼓的官员林富不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