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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哪怕已经进入了八十年代, 改革开放也已经好几年了,但自由恋爱这种事情,搁在乡下地头还是一件很稀罕的事儿。多数人更乐意遵循一贯的习俗, 也就是有意中人后,让家里的长辈帮着探探口风, 假如对方乐意, 就托媒人从中说合,接下来就是订婚、结婚……

    这种情况, 倒是比旧社会的盲婚哑嫁稍微好点儿, 起码双方都是见过面的,相看之后更是会经常见面说话。其实,像甄兴华当初就属于这种的,他是自己看上了周萍,再托人帮着说合的。

    也因此,甄兴华俩口子很愿意去理解、尊重儿子的想法。

    当然,所谓的理解和尊重, 也是建立在一定条件下的, 假如今个儿甄卓凡看上的姑娘不咋样, 当父母的态度肯定就不是这样的了。

    等入夜后,甄兴华难免又提起了这个事儿。不过, 他没直接说自己的意见,只道他以前回家待的日子少,再说就算回家好了,那也是忙着跟父母妻儿相处, 哪有工夫去关注别人家的娃儿?反正,在他的印象里,毓秀就是个乖巧听话的娃儿,外加就是学习成绩很好。至于别的,他实在是说不上来。

    周萍就不同了,自打她以城里知青的身份下乡后,就再没离开过。以前最远也不过是去供销社买点儿日用品,当然后来甄兴华自己承包了客车,她也跟着到处跑,待在家里的时间就少了很多,可那都是近两年的事情了,按说她该对毓秀挺了解的。

    “毓秀那孩子挺好的,文文静静的一小姑娘,打小就很懂礼貌,虽然平常话不多,可很懂礼貌,会主动跟人打招呼,家里人应该是有特地教过的。”周萍边回忆边道。

    天生的性子开朗和后天培养出来的礼貌,区别还是蛮大的。周萍最大的问题是如同菟丝花一般立不住,可她看人还是挺准的,依稀记得毓秀最开始是那种闷闷的性子,不会主动喊人,甄珠吃零食她不会眼馋,分给她吃她也会收下,是后来才慢慢变了,变得会主动跟人打招呼,也知道感谢和回礼了。

    尽管周萍跟苗家人接触得不多,不过她感觉应该是李桂芳教的:“其实,我不大喜欢苗嫂子,苗家其他人倒是都挺不错的。”

    虽说结儿女亲家也得看对方家里人都是什么情况,不过也不能强求太多。

    甄兴华也是这个意思,他比周萍略多想了一层,主要是他摊上了那么一个大舅哥,对将来的亲家肯定是有所要求的。可说话,周萍娘家最大的问题就是有周大舅这么个糟心玩意儿,假如没周大舅,就周外婆一个人是掀不起什么浪的。这么一看,何小红的问题就不大了。

    “现在说这些也没啥用,人家苗大娘还没松口呢。”

    大学生是很稀罕,全乡第一个大学,还是市状元,又考上了清大。甭管从哪方面来看,甄卓凡都变成了香馍馍。事实上,早在前两年,就有人在甄兴华跟前说道了,去周萍那边说的人少,毕竟周萍瞧着就不像是能拿主意的人,还有不少是找了甄家大房的,让亲戚当中间人是常规操作。

    有人稀罕,那就必然也会有人不稀罕。甄兴华看不上那些一窝蜂涌上来的人,可眼下人家苗大娘表现出兴趣缺缺的模样来,他又头疼上了。

    “咱儿子可真会挑啊,他是咋从这么多人里头,一下子挑中了最不可能答应的人?”

    从甄卓凡的高考成绩出来后,甄兴华就没少跟公社高中的老师、校长打交道,也因此听说了不少消息。譬如说,下一届的学生里并没有太出挑的,本校能否再出一个大学生,只怕得看再往下一届了。正巧,甄珠就在再往下那一届,甄兴华多问了一句,就问出了老师心目中仅次于甄卓凡的好学生。

    也就是毓秀。

    一个极有可能考上大学的好学生,好像确实没必要对另外一个大学生过于稀罕。毕竟,她自己就行,稀罕啥呢?

    甄家这边聊了半宿,最终也只是决定先这么拖着,甄兴华还怕媳妇耳根子太软,千叮咛万嘱咐,让千万不要答应什么,万一碰到推脱不了,就往他这边推,说自己做不了主就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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