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腹之欲,喜欢的东西总是漂亮却无用,跟他们本身一样软弱无能;他习惯了厮杀与鲜血,当然不可能对好看的小点心提起任何兴趣—— 直到某一天,他尝到了草莓棉花糖。 那是与血腥味截然不同的体验,吃下棉花糖时,舌头像是踩在云朵上,酸酸甜甜的水果味道软绵绵地覆盖在每一处味蕾,所有神志都在瞬间烟消云散,只剩下纯粹的快乐与享受。 仅仅一块棉花糖就足以让他如此沉迷,陆银戈在那时就明白,如果再深入接触甜点,他一定会陷入无法自拔的深渊,彻底上瘾。 于是他开始刻意抗拒所有甜食,但心底又难以忍受挠痒痒般的不适,只能在家里囤积一箱又一箱草莓棉花糖,在夜深时悄悄拿出来解馋。 平日里凶狠嗜血的狼人居然会在夜里,独自坐在月光下悄悄吃草莓棉花糖,这是他绝对不能被别人发现的秘密,没想到不知什么时候被团团看见了。 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出来。 他能怎么办,面对疼爱的弟弟,还不是强颜欢笑着把他原谅。 更何况,这蛋糕是真的真的很好吃,乳酪像柔软的冰淇淋,融化在嘴里的时候还带着水蜜桃甜香,满满一大口包在口中时,巨大的满足感能让他忘掉所有不愉快。 陆银戈面无表情,腮帮子毫无感情地上下起伏。 只是尾巴开始不受控制地自顾自摇了起来,将他隐藏的小心思暴露无遗。 华国有句俗语,叫“没事别装大尾巴狼”。 这虽然是颇具有讽刺意味的一句话,却也再直白不过地凸现出狼类尾巴蓬松粗大的特点。 要想分辨狼与狗,最方便的方法就是观察它们的尾巴。狗的尾巴要更细一些,时常向上卷曲着,狼尾的毛则松软茂盛许多,乍一看去细细长长的狼毛几乎能汇集成椭圆形的球。 一般而言,狼尾多数情况下都处于下垂状态,因而陆银戈此时骤然竖起尾巴的动作就更加引人注目。 “哟哟哟,”德古拉笑得不怀好意,啧啧叹气,“大尾巴狼,真是名不虚传!这尾巴摇得多开心呐。” 他停顿一秒,在对方逐渐阴沉的注视下缓缓开口:“这蛋糕香不香?真香!您就是咱们收容所的所宝,陆境泽吧?” 不知道出于愤怒还是害羞,陆银戈的眼神虽然冰冷锋利得如同利刃,脸上却有丝丝缕缕的红晕涌上来,哪怕他脸色再可怕,也全都被这些轻纱般的粉红尽数掩盖了。 林妧悄悄想,和桃子一模一样,都是红扑扑的嘛。 局势剑拔弩张,好在团团听不懂德古拉那番话里嘲弄的意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像往常那样拉拉青年衣摆:“哥哥,喜欢吗?” 天地良心。 那个傲慢冷漠、目中无人的陆银戈居然瞬间就收敛了身上所有的嚣张气焰,笑眯眯地低头与之对视,还顺带捏了把小朋友的鼻尖:“喜欢。谢谢团团。” 所以,难道这人不仅容易脸红、是个草莓棉花糖的忠实粉丝,其实还……特别喜欢小孩? 仅仅只有甜点的话,吃多后会觉得非常腻。为了缓解乳酪带来的甜腻感,林妧还特意在冰箱里冷藏了自制的桃子汽水。 她正想去厨房把汽水拿出来,没想到手机铃声骤然响起,打开屏幕才发现是林清妍。 林清妍收养林妧多年,虽然与后者没有血缘关系,却一直把她当成个小孩来操心。最近好不容易从满世界飞的工作里抽出身来,非得吵着要到收容所看一看。没有员工卡来不了生活区,必须由林妧亲自去大厅里接待。 “厨房冰箱里放着瓶桃子汽水,粉粉嫩嫩的颜色,超大瓶装,这会儿冰冻好了,正好可以拿出来尝尝。”她说完起身,看着年龄最大却也是最不靠谱的德古拉,“我先出去接个人,很快就回来。” 她不过顺口一说,从没想到接下来究竟会发生什么。如果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 林妧想,她一定会狠狠爆锤自己的脑壳。 * 林清妍堂堂一个顶级设计师兼捂着马甲的堕天使,来到收容所后居然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不管见到什么都要凑上前看一两眼。仅仅是大厅里的珍奇生物照片展就足以让她两眼放光,叽叽喳喳吵个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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