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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


,就只能在破题、文章上动脑筋。

    想得案首,更得天赋、苦功、名师缺一不可。

    这三者林重阳一样不缺,从出生就开始用功,前世自己就是名师。他不是非要考第一名,但是既然有机会,自然要冲一下,尽心尽力,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他略一思考,题目出自《论语.雍也篇》,表面意思就是质朴大过文雅,失之粗鄙,文雅大过质朴,失之虚浮。

    林重阳分析其中心意思还是紧扣儒家的中庸之道,不偏不倚。质与文,可以说是质朴的性情与讲究的礼仪,甚至可以继续引申出去,做人做事、为官为政。一方面太过,则容易失和,一片文章,太过质朴,就会显得粗鄙没有文化,而太过讲究辞藻,则会失之真诚卖弄文采。一个人性情太过直率朴素,直来直去,显得没有礼貌,而太过讲究礼仪,又会显得不真诚太过迂腐虚伪。

    当然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简单直白的,如果仅仅这样写,可以过关,却不会出彩。

    科举取士,是为选拔,选拔什么样的人?

    难道仅仅会写文,把四书五经吃透把文章写好就行?

    那是选老师,而不是抡才大典需要的治国人才。

    他研墨的功夫就想了一个破题,在草稿纸上写出来,想了想虽然不错,但要太出彩不容易,便打了个叉扔在一边,再继续一边研墨一边思考。

    他决定将这题目和为官之道联系起来,为官者,勤政爱民、忠君护国,然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理一郡一县亦如此。法理、人情,为官的两副面孔,法理太严,少之人情味儿,民生怨,人情胜过法理,民心贪,法理与人情二者合一,如君子文质彬彬。

    想通自己的内容,他就将破题中庸二字点出,然后再类比上官政。

    想明白了题目,林重阳也不耽搁,先在草稿纸上分列重点弄一个大纲,然后用行书一气呵成将文章写出来。

    之所以用行书写字,因为坐着不方便,行书写得快一些。

    写完之后他一边活动手腕,一边检查细节、修辞、逻辑以及避讳等问题顺便就将句读点出,这些都有固定标杆,他脑子里一过,一条条对过去,哪个也不会落下。

    做完这些差不多一个半时辰过去了,他就托着腮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

    等觉得没有问题,他就站起来开始誊真,即将草稿上的文章誊抄到卷纸上去。

    他站在地上,布带挽袖,手腕悬空,唰唰唰行云流水一般,写得两边的人直注目。桌子不稳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平日练字也不是白练的,哪怕张纸飘在空中,他也能准确地写上去,这就靠着过硬的功底。

    他写字的时候全神贯注,动作潇洒飘逸,让人觉得比弹琴还优美。

    有两个人居然忘了写自己的都瞪眼看林重阳去了。

    别人怕桌子会晃,那样容易漏墨、写错字等等,毕竟试卷上不能有涂改、添加,不能有墨迹,否则都会被抽出去不予录取的。这小子居然一点都不怕……

    右边那考生嘴巴都张大了,“哇,他会发光哎。”他真的觉得林重阳会发光,白色的长衫,漆黑如墨的头发,脑后垂下来的青色丝巾,都蒙着一层莹润的光泽。

    其实是光线斜射进来,空气里灰尘太大而已……想多了。

    这时候监考官走到跟前,轻轻咳嗽了一声。

    那考生才如梦初醒,傻笑一下,抓了抓头又偷眼去看林重阳的卷子,两人中间不过隔着一尺不到的距离,又不近视眼,眼睛一瞄就能看到。

    林重阳写东西的时候全神贯注,根本不知道很多人都在看他,连两个考官还有堂上的那位知县大人都一直拿眼溜他。

    他们开始还寻思小不溜丢的一个孩子,居然也来考试,会不会写文章啊?结果没一会儿,那孩子就开始磨墨,姿势非常老道,一边磨墨一边思考,片刻就开始提笔蘸墨,唰唰唰地写起来。

    中间他不需要多少停顿,可以接连写上半个时辰,他居然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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