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杂耍终究不是成久之道,刚开始一天还能挣四五百文,到后来,一天连一百文都挣不到。 当他抽到“金舌头”的金手指,他就在想怎么用这东西挣钱了。 年前下了那趟馆子,五个人花了八百四十文。简直就是暴利。也让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吃食挣大钱,就像夜市上那个卖糖炒板栗的汉子一样。 等家里人都去打短工,陆时秋就去镇上一趟,把爆炒蛤蜊所需的材料全部找齐了。 然后在家试着炒。炒完一锅,他才发现,炒菜不是他想得那么容易的。 一道菜的味道,不仅只取决于材料本身,放调料的顺序和份量,以及火候的大小也至关重要。 一连炒了十来天,家里人一天三顿都是爆炒蛤蜊,吃得家里人的舌头都长出燎泡了,他才终于把方子复制出来。 这也得亏这方子本身并不复杂。最关键的一点是去腥和用大火。 他甚至还无师自通,改良了方子。比他在顾家饭馆吃的还要好那么一点点。 等家里人都满意,陆时秋就琢磨进城卖蛤蜊了。 他用自己的积蓄在县城租了一间房子。房主个老太太,还有个寡妇儿媳和五岁大的小孙子。三人相依为命,只能靠收租子生活。 陆时秋租的房子是他们家新盖的茅草房。地方不大,勉强够住。 1111不明显他为什么要做顾家饭馆的招牌菜,【你就不怕县太爷知道了会拿你开刀?】 古代官员的权力还是很高的。顾家饭馆是县太爷家开的,宿主完全是在撸老虎须啊。 陆时秋却有自己的理由,“你不是说咱这县太爷好名声吗?像这样的人一般都会明着来。那些奸商就不一样了,多半是用阴招。” 1111觉得宿主这是傻了,【县太爷好名声,那也不是你能欺负的。你咋想的呀?】 陆时秋想得也挺开,“我先挣上一两个月,等他们发现这事,大不了,我还带二丫卖艺去。” 1111:【你高兴就好。】 陆时秋把家里的那个破锅修补好,然后又置办跟糖炒栗子一样的推车,又买了炉子,蜂窝煤,勺子和调料之类的东西。 光置办这些东西就花了近二两银子,把陆时秋心疼得够呛。 他这次进城没带二丫,而是让大丫跟着。比起二丫的粗手粗脚,显然大丫更适合帮他忙。 这次依旧是夜市,他没敢明目张胆摆在顾家酒楼对面,而是摆在夜市另一头。 那边卖的都是混沌,饺子之类的热食摊子。 大丫头一回进城,看什么都新鲜,尤其是路过一家包子铺,她馋虫都快勾出来了。 陆时秋瞧见了,安慰道,“等咱挣了钱,明天就给你买。” 大丫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她到底不比二丫,还是知道大人挣钱不容易的。 她懂事得摇头,“爹,不用。我吃馒头也是一样的。” 当她看到陆时秋卖力吆喝,她不再东张西望,而是跟着他一块喊,“爆炒蛤蜊,七十文一份喽。” 陆时秋没敢要八十文,主要他这是小摊子。不比顾家饭馆是个大酒楼。 但即使如此,他的要价还是比别家贵很多,摆了半个时辰,一个客人也没有。 大丫站着腿都酸了,坐在条凳上,双手捧着小脸,一脸羡慕得看着旁边混沌摊来来往往的客人。 就在这时,几个身穿青衣长衫的书生走过来,听到陆时秋报的价格也没有嫌贵,反而大咧咧坐下,“给我们来四份爆炒蛤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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