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紧密越好,也许是因为这能够让他更早地将国王接往地狱。 “这件事可和我没关系。我亲爱的陛下。”魔鬼急忙撇清关系,他话锋一转,“不过,您确定您要亲自前往吗?您知道的吧……圣廷注视着您的一举一动,这样一来,您可没有退路了。” “圣廷?” 国王念着这两个字,冷笑一声。 “我只知道,我的士兵就在瘟疫之城。” 魔鬼发出了带着讥讽的笑声。 ——地狱费尽苦心最后放弃的计划,却由人类自己办到了。 人间与地狱,到底哪个才是罪恶的滋生之地? ……………… 1432年,12月。 科思索亚大瘟疫。 蔷薇铁骑希恩将军下令封城,王室舰队驻扎在港口之外,而国王,他亲赴东南。 作者有话要说: [1]参考拜占庭的战船设置,他们在多摩尼斯这种快船上安装了特殊的喷嘴,然后将希腊火这种液体长枪通过特制的喷嘴向敌船喷射出去【关于希腊火在前面41章有过解释】。这种装置和长枪在近距离防御中有巨大的作用。在《劫掠三千年:世界史上的海盗传奇》第16页有相关介绍和全彩配图,有兴趣可以看看。 [2][3]引自拜伦诗歌 第61章 捍卫者 天降大雪。 白金汉公爵披着猩红的斗篷站在梅茨尔城堡的大门外, 目送国王的马车远去。风吹动他的白发,他的脊背笔直如剑。 国王的马车碾压过路上的白雪, 车队的蔷薇王旗猩红如血, 烈烈如火。 白金汉公爵的儿子,约翰将军肃立在他的背后,这位年轻将军脸上带着疑惑与不赞同, 他忍不住质问自己的父亲:“您为什么不劝阻陛下?他去科思索亚太危险了!换成其他人不行吗?” 白金汉公爵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 “因为他是国王。” 他回答。 就像那一次国王前往月河要塞谈判一样,这一次他依旧亲眼看着国王前往危险的处境。国王的职权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守卫他的国家,国王就是这个国家的盾,这个国家的剑。 这是国王的责任,旁人无法替代。 他曾经这样一次次目送过自己的兄长带领士兵出征, 现在变成了他的侄子。 约翰将军愣了愣,白金汉公爵对他一向严厉, 但这一句话语气却是低沉的, 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老公爵抬起头,冰蓝的瞳孔中印出雪花飞旋的轨迹:“以前王兄加冕的时候,我将铠甲长手套扔到王宫宴会大厅的地上,宣誓挑战任何敢于不拥护国王的人。那时候王兄还很年轻, 我也只比你现在大了一岁。” 约翰将军微微低头,聆听。 他知道父亲是威廉三世的“捍卫者”[1], 约翰将军不止一次通过别人口中拼凑起那场惊心动魄的典礼。 威廉三世的加冕是在动乱中举行的, 典礼的宴会上参加邦国的贵族们心怀鬼胎,金碧辉煌下是汹涌的暗潮。 招待的宴会上,年轻的白金汉公爵作为国王的“捍卫者”, 在辉煌的烛火中骑着同样披上铁甲的战马,踏进了宴会的大厅。没有其他的骑士簇拥着他,他一人就是威廉三世的千军万马。 马蹄踏着冰冷的岩石上,有力如战鼓。 年轻的公爵脱下了自己的铁手套,将它丢到了地面上,宣誓挑战所有不拥护国王的人。 在惯例的加冕典礼上,这个环节只是一个政治表演,但是威廉三世加冕的时候却非同寻常,罗格朗重振,对三十六邦虎视眈眈,战火在杀机中酝酿着。于是以往的政治表演成为了一场凶险的恶战。 铁手套与岩石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各个邦国的勇士应声而出。 他们拔出了剑,借着这个正大光明的机会誓死要让罗格朗君王的威严蒙灰。 那是荣耀之战,是尊严之战,也是生死之战。 白金汉公爵一人迎战所有挑战的敌人。 约翰将军从所有人口中听到了自己的父亲年轻时候的骁勇,他面无惧色地与那些同样声名远扬的骑士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那一夜蔷薇王宫的所有烛火为他而燃,铠甲与长剑碰撞中年轻的公爵是帝国当之无愧的利剑。 安格尔邦国挑战的骑士被割开咽喉,从战马上栽倒的时候,白金汉公爵铠甲上已经全是鲜血。他一手勒马,一手提剑,最后一次将铁手套扔到了地上。 这一次,没有人敢去捡起那只染满鲜血的手套。 没有再敢挑战白金汉公爵。 ——他成功捍卫了国王的荣耀。 所有贵族夫人小姐们为今日最耀眼的骑士鼓掌,所有骑士向他低下头颅,致以敬意。新君从王座上走下,高高地举起了镀金的酒杯,与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捍卫者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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