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怀里睡着了。一路上的妖皆投来好奇的目光,疑惑鬼不妻向来不喜欢和谁接触,几百年没见,怎么会抱着个小不点儿回来? 墨周箫雨带着北华北晨北月三小只离开了后,还没心没肺地打了野味当晚餐,吃得那叫一个好胃口,半点没有儿子/小弟跟媳妇儿跑了的失落担心沮丧什么的。 这晚餐还没吃一半,北晨眼睛最尖,啃着香喷喷的烧鸡,还能瞅到树丛里猥琐地藏着一头毒狼,正盯着他……手里的烧鸡流口水。 小北晨眼睛一转,撕了个大鸡腿儿放在一旁,还用干净的树叶垫着,这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造狼吗。 这毒狼看着身强体壮,毛色呈深灰色,掺杂着些黑色和白色的毛发。幽蓝色的眼睛最是独特,一眼就被北晨看上了,主要是毒狼的毒性很强,小北晨到现在还惦记着第一次见面,小爹爹就嫌弃他的爪子没毒来着。 等墨周箫雨吃完的时候,发现自己二儿砸身边不知啥时候多了座“大山”。 所以说,吃货在吃东西的时候,除了对食物的执着以外,对其他的感知都为负数,警惕性什么的,那是什么?能吃吗? 对! 这都是什么? 能吃吗?! 睡醒过来的北夕看着面前烧得焦黑的烤兔,辨别不出颜色的煎蛋,毛都还没拔干净的烧鸡…… 北夕委屈巴巴地瞅了两眼,这烧得比爹爹做的还可怕(别怀疑,北木雪除了墨周箫雨最喜欢吃的糕点,做得绝对是完美,但做其他的东西都不能吃),认定了鬼不妻是故意整自己。 可是肚子很饿,他又不能用灵能果腹,小爹爹说人不能太娇气,他们不在身边的时候,没有人会无条件地宠他们。小爹爹还说过,他以前饿的时候,什么老鼠树皮虫子都吃过,想想那些东西小爹爹都能吃下去,那这些东西他也可以吃的! 北小夕视死如归地拿起筷子,味同嚼蜡般机械地进食,吞下,在夹起来,继续进食…… 鬼不妻很诧异,如北夕所料,他确实是故意这么做的。无相的五感很强,味觉更是灵敏,这样难吃的食物是无相难以接受的。但意料之外,北夕没有看了一眼就推开,也没有尝了一口就扔下筷子。他小口小口地进食,细嚼慢咽,夹到哪块就吃哪块,看得出来他的教养很好。好到让他借口强行让他走的理由都没有。 另一半的一大三小并不知道他们宠到心尖的小宝宝正在吃这什么可怕的东西,要知道北夕可是他们所以人里吃东西最挑嘴的。 他们吃饱喝足后,乘着时间还在,又在山上找了一圈,最后实在没找到北华喜欢的小宠,天也差不多快黑了,再不回去北木雪知道会担心,便回去了。 好巧不巧的,他们刚到山脚,便遇到只受了伤的小黑猫(其实是只小豹子),腹部有很深的伤口,应该是被什么动物抓的。涂了消□□、止血的药和加快愈合的药粉,那是出发前,柏川硬塞给他们的,说是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还真的用上了。 虽然不知道救不救得活,但好歹试试。 北华说如果能救活,那就它了。 虽然成年的野兽野性很大,但是在异兽无相面前,能成为他们的宠物,在兽类之间,亦是一种荣誉。只是被身为人类的墨周箫雨调戏捉弄,令它们难免有些自尊心受挫,萎靡不振。 这种自尊心,在看到他们的主人在那人类面前撒娇争宠之后,消失得渣渣都不剩。 有些晚了,送完仨儿砸回营,墨周箫雨估摸着北木雪应该得空了,刚准备回皇城,就看到地上有只小鼹鼠,爬到他脚背上蹦蹦跳跳。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