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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调无比,胡岑最先叫出来声:

    “哎呦哎呦,那不是我的好大儿吗?”

    两个小奶团子跑在阿福的前面,一人手里一捧玫瑰花,嘴里嗬哧嗬哧得喘着气,小脑袋瓜一晃一晃的,时不时地从他们怀里的玫瑰花中跃出来,离得越近,喊地就越急:

    “妈妈”

    “妈妈”

    彼时阳光打的正好,阿福的脸上渡了一层浮跃翩翩的金色,徐乔和他眼神交汇的瞬间,心头又是一阵悸动。

    她接过来花,抱起两个孩子,臂力大的惊人,周围的人围成一个圈,逗弄这两个小孩子,她偏过头去,隔着许多人,和他对望,她看见他说:

    “我爱你。”

    *

    那场迟到的婚礼定在九月初,天气清爽,婚纱穿在身上也不会不舒服,徐乔不是没想过,自己结婚那一天会是怎样的场景。

    如果,真的有幸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会是怎么样?

    她想,她会免不了俗地,稀里哗啦的哭一场,然后很自豪地告诉所有人,我嫁给了我二十岁就喜欢上的那个人。

    但是她没哭,相反,在神父问阿福:“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做你的妻子吗”

    他回答“我愿意之后”

    他却是哭的泪流满面的那个

    底下的人大概是没见过,结婚这一天,那个新郎哭的如此狼狈的,不小的讨论声响起。

    只有徐乔一个人,淡定如常,嘴角含着一抹微笑,替他擦去了泪水。

    初初见他那一年,徐乔十八岁,站在楼梯口,手里拿着一堆书,她那天穿的是白衬衫,帆布鞋,阿福站在楼上看她,狭窄的通风口丽吹来一阵风,将她地马尾辫吹的四散起舞,她那个时候,严肃地让人害怕,脸上一个笑容都没有。

    自卑要强种种的种种压着她,肆意生长,无望固执地,就像一朵野玫瑰

    这朵野玫瑰,长在山城,浑身都是刺,不好接近,想着要孤独一生。

    有一个叫阿福的小朋友,很努力得靠近,勇敢地,好似不知伤痕累累四个字怎么写,但是故事的结局很好。

    那朵野玫瑰顺从于他,给了他一生的偏爱。

    鱼市星宿,暗哑深秋。

    这个世界每天都熙熙攘攘,吵闹纷争,从不休止,有那么一刻,我们是分不清东西南北的,那些干净热忱的初衷,有的时候会被丢下,终其一生,都在不停地错过。

    很幸运的是,徐乔遇见了沉福,他们在落日前的教堂接吻,数十年后,蹒跚难行之时,会相互搀扶。

    生活给予她大多是惊慌失措,但是某一刻开始,她抬头就可以看见阳光。

    仔细说来,他和她都没有青春。

    一个操劳奔波与生计

    一个关于尺寸避冷眼

    但是,万幸,于黑暗中,他们遇见彼此的光,从此脱去凡身,熠熠生辉,救赎二字已经难以形容这份感情。

    追逐光的过程,我亦是光。

    你好,沉先生

    你好,沉夫人

    她终于不再是生硬的徐乔二字。

    她成了阿福的徐乔

    就像很早以前那样,他说乔木因乔存在

    先死后生,向死而生。

    我永远向着你而生。

    ―正文完

    想了想,我还是碎碎念几句,感谢一直陪伴着我的小可爱们,如果不是你们,它可能中途就被搁置了。

    我不是一个那么孤注一掷的人得不到回应也会焦虑不安种种

    这个故事真的很普通,就像有人说的那样,没有多少让人看下去的欲望

    语言太碎,前期肉太少

    我也承认它的确很平淡,是一个不太合格的肉文

    题材很冷。

    但是,我写的时候,初衷就是平平无奇的救赎爱情。

    阿福不完美,徐乔也是。

    他们俩确实没有多大的吸引力

    就跟我一样。

    很平凡的人生

    我写的时候也预见到了它的冷门程度

    倘若我换一个话题,比如强制骨科(徐乔x徐立轩)

    或者年下恋爱(徐乔x易峥)

    可能受众会更广一点,阿福就像是我心中,很早以前埋下的一个执念

    我渴望有一个人至死都在爱我,他不必英俊多金,因为我深知,这样的他,我是配不上的

    全心全意,甚至病态我也可以接受

    以后会试着写不同的题材

    徐则和江停地婚礼会在番外,毕竟有重头的肉来着

    写完他俩的肉肉,才会把新文放上去,就当做我这个后妈的迟来赔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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