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崭新而精彩的人生,不然要他穿越干嘛?如果他终究只会当一个炮灰或者路人甲,那老天为什么还要让他穿越重生呢?不不不,正因为老天选中了他,所以他是独一无二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尽管他没有变成主角或者是继主角之后的第二个份量极重的角色——反派,他只是重生到了《凌云九霄》这本书里的一个配角身上,但在穿书小说中,穿到炮灰及路人身上咸鱼翻身的比比皆是,他觉得这更加契合了他将会成为这本小说的主角的事实。 而且这个角色并不差,相反还很讨喜,对于外貌协会会员的陶乐来说,陶思淼的性格和长相他都很满意,他那清秀可爱的外形配上活泼开朗的性格使他在擎天门的那堆师兄弟里很吃得开。忘了补充一句,陶乐,性别男,爱好男,在修真界美男如云的情况下,每天对着那么多养眼的小鲜肉,他实在是过得如鱼得水。 不过在修真门派虽然过得安逸,但他还是没有忘了他肩负的“使命”,在小说里,他这个角色会成为主角的小弟,而在陶乐穿越过来之后,他当然不会忘记和主角搭上线,与主角组队打怪刷他的好感度这成了他的目标。女人可以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配角当然也可以通过征服主角来征服这个世界喽,更何况他是这本书的读者,他比其他人,比书中的这些npc式人物更加清楚剧情的走向,也就更加可以赢得主角的好感进而征服他。 陶乐觉得自己的计划非常棒,特别是当他终于“千辛万苦”找到主角的时候,对方令他眼前一亮,不,应该是两眼冒精光,他那俊美的外形,挺拔的身材,独特的气质完全没有辜负他大开的脑洞,甚至比他想象得还要出色。虽然陶乐的几个师兄弟长得也不错,但是跟主角一比那都给衬成了渣渣,他觉得自己来找主角是找对了。他打算露一手来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展现他“先知”的能力。 很好,他显露的预知能力很好地引起了沈则容的注意,呃,或者该说是警惕,不过不管怎样,他都成功地勾搭上了他,引起了他的注意。对方越是冷冰冰地拒人千里之外,就会越发激起陶乐想要征服他的雄心,啊!小说主角与穿越读者,多么般配,简直完美! “小蓉蓉!蓉蓉!”就像现在,陶乐又开始了他的调戏行为。 “闭嘴!你可以叫我的全名,但不许这么恶心地叫我!” 这一贯招来了沈则容的不满,小容容?容容?这都是什么鬼称呼,连他师父都没有那么恶心地称呼过他,或许如果他师父喜欢这么叫的话,他会毫无抗议地欣然接受,但是别人不行,特别还是这个话唠。 “那我叫你小蓉好吗?”陶乐讨价还价道。 “不行!”那是属于他师父的称呼!沈则容向那个嬉皮笑脸的人射出一记狠厉的眼刀。 如果眼刀可以杀人,对面的陶乐早被捅成马蜂窝了,但是因为他的脸皮特别厚,所以他仍是笑嘻嘻地:“我叫你则容总可以了吧,你可以喊我淼淼,我不介意别人这么称呼我。”相较于主角的“小肚鸡肠”,陶乐表现得十分大度。 沈则容瞥了他一眼没有应声,他本可以一脚踹开他,但是他那与前世不同的言行举止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有点想弄清楚他究竟是谁,接近自己有什么目的。沈则容本来猜测陶思淼是被人夺舍了,才会表现得与前世不同,这种情况跟他师父有些类似,而且他那些奇怪的说辞中有几个他曾从他师父那里听到过,这更加引起了沈则容的好奇心,出现在他们身上的相同点究竟是巧合还是…… 沈则容的眼底闪过一丝精光,他打算好好地研究这个奇怪的陶思淼,可惜他现在还没有到达元婴,否则他就可以直接搜魂而用不着忍受他的聒噪。 陶乐不知怎地,突然感到背脊上一寒,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当林仪风即将到达青萝山的时候,远远地就瞧见了聚集在远方天空中的乌云,浓黑的云朵不断地翻滚着,宛如被飓风掀起的汹涌的波涛席卷了一方天地。乌云滚滚,风声大作之中还伴随着电闪雷鸣,这并不是暴风雨来临的征兆,这是有修士将要渡劫的预兆。 更何况林仪风已经看见了那个坐在峡谷的高崖边将要迎来雷劫的人,那是他的徒弟,他一年不见的徒弟,不过闭着眼睛的徒弟并没有看见他,甚至都没有察觉到他,他现在一心一意都扑在渡劫上。 他的身边布置了十来个强大的防护阵,每一个阵眼之中都放置着一颗中品灵石来作为开启和支撑阵法的能量源,一阵紧密地套着一阵,这既可以帮助他抵御一部分雷劫的威力,也可以防止某些人想在他渡劫的过程中浑水摸鱼袭击他,其中也包括那个陶思淼,此人现在正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说会帮他抵挡那些图谋不轨的人。沈则容不置可否,如果他说的是真话,他感谢他的好心,如果不是,等他露出狐狸尾巴时他总会收拾他的。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