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撒尿!也就颠覆了所谓的圣神,我用笑赎回我被剥削的灵魂,剥削无处不在,无处不在!荒诞只有在意识到荒诞存在的那一刻才成为永恒(注3)……” 他妙语连珠,引经据典,从文学再到宗教,乃至哲学,就好像他从来不是个神经病人似的。 他的话句句暗藏机锋,胡言乱语却又不乏逻辑,他自诩与丑恶为伍,而他的那些话语更是难以叫人细想。他为笑赋予了神秘而非凡的意义,这会儿倒是像个激情布道的牧师。只有那些最博学、思维最缜密的人才能勘破他话语中的恶意——并顺着他的诡辩往前走,最后掉进他的陷阱里去。 有人会说,这就是小丑的高明之处了。 高明,我知道形容词颇有抬举他的意味,大红,你如果有那么高见,我们等会儿再说——刚才说到哪来着?像哥谭的象征是蝙蝠侠一样,他亦努力将自己化为另一重象征,罪恶?并不,而是笑。笑有什么好讲的呢?就是因为它太平常,太与人性相关。 在围炉的夜晚,提姆曾如此说到。 虽然不想承认。杰森说,够恶心的,但我没什么好讲的,那个狗屎东西就是这样。 没错……众所周知,小丑不乏跟随者,他教他们用笑颠覆一切,也就是消解道德、严肃、法律,实际上,这点蝙蝠侠早就做过分析。在直面他之前,我认为有必要为了不太了解他的人再次重申一遍:他是一位狄俄尼索斯□□式的领袖——酒神狂热。话说没人没看过《酒神的伴侣》吧? 哦……你没看过啊,抱歉,提姆不是故意的。迪克对举手的人说。 抱歉了。提姆怀着歉意道,他接着说下去:简单来说,它展现出了一种……非理性的狂热,底比斯的统治者彭斯特用理性和秩序统治这座城市,但对底比斯势在必得的、彭斯特的表兄狄俄尼索斯希望整座城市都是他的信徒,因为他出生于这里,后来流浪到亚细亚,然而回到故乡后,他的表弟却不让居民信仰他。 ——于是狄俄尼索斯便设计和挑唆女人们发疯,狂女们疯疯癫癫地赤脚出城,烧掉房屋,杀死男人,寻欢作乐,吮吸野牛的乳汁,弄死不信酒神的姐妹…… 杰森一一道来,他第一次看欧里庇得斯是在……哦,死前,但好在去冥界一趟,没把这些宝贵情节给丢下。 连彭斯特的母亲都没能逃过疯狂,她也被酒神蛊惑——喂,小心! 他手疾眼快地捞起差点被发呆的布莱雷利给推下去的杯子。 抱歉。这下道歉的人有两个了。我只是突然有点……不安。你继续吧。 没人怪罪他,因为——有更多人比他还有理由不安。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