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活去!” 数万虎贲齐声呐喊,“大明!大明!” 朱棣转身,翻身上马,一股风吹过,让他的披风高高飘起。 风雨中,朱棣没有豪言壮语,“杀完了人,再回来喝酒吃肉!出发!” 于是,漫天的暴雪中多了一道洪流。那是带着铁盔穿着棉甲,或者是鸳鸯战袄的大明士卒。 漫天的风雪能遮住他们的眼,却遮不住他们的心。 北地能冻死人的寒,能冻坏他们的身体,却丝毫不能浇弱他们心头的炙热。 让他们心头炙热的源头,是风雨之中,大军队伍最前,那杆飘扬的燕王大旗。让他们无所畏惧的精神根源,是大军队伍最前,那个在战马上,挺拔的身影。 ~~~ 不知过了多久,探马报信的速度越来越快,代表着敌人的营地越来越近。 “报!”一骑士在风雪之中纵马而来,“千岁,兄弟们摸到了敌人眼皮子底下,那些杂碎,他娘的还在毡包里睡大觉!” “谁愿为先锋!”朱棣回头大喝。 “末将愿往!”数位虎将同时出马,一脸坚决。 “丘福,带一千骑兵从左边冲。朱能,带一千甲骑从右。其他人,跟在本王身后,中军掩杀。望各将效死,为大明,为本王除此北元余孽!” “喏!”命令下达,各将带着亲兵,返回本队。 “爹!”朱高煦的小脸,在风雪之中通红,大吼,“我去跟着丘叔,我大了,能杀人了!” “好小子,是咱朱家的种!”朱棣大笑,看着儿子,“上阵父子兵,今日咱爷俩一块杀敌,去吧!” “是!”朱高煦兴奋的眼冒精光,带着亲兵就要奔走。 “等会!”朱棣再次看着儿子,特意说道,“记得,先用软布把刀把子暖一下再抽刀,不然,容易把手上的皮撕掉!” “嗯!”朱高煦点头,“爹,我去了!” 朱棣点头,看着儿子打马走远。 此时,行进的大军在将领们的组织下,变成了攻击的阵型。 朱棣拉下铁盔的面甲,在爱马的脖子上摸摸,无声向前。 渐渐的,敌人的营地轮廓露了出来。 朱棣缓缓抽出,冷冽的长刀。 顿时,风雪之中,一道耀眼的光芒出现。 可是就在万人等待之时,那把刀却没落下。 战马上的朱棣,扭头看着南边的方向。 “这时候,你刚起来?还是在和老爷子吃早饭?” “你于深宫之中享受温柔乡,哪知边塞男儿已长刀在手!哼哼,大侄子,且看是你书本上的东西厉害,还是你四叔手中的刀枪锋利!” 心里默念两声,朱棣于风雪之中大吼。 “儿郎们,杀虏啊!” 长刀轰然劈下,斩碎风雪。 战马疾驰,朱棣长刀向前,犹如狼群的头狼一般,冲向敌人的营地。 他的身后,是数万大明虎狼。 雪更大了。 但是,白色的雪中,带上了殷红的血。 “杀!” “大明万胜!” ~~ 我写小说的风格是这样的,想要让小说变成电影,务必让每个人物都饱满。 所以,不是我水,我已经很竭力的让情节瘦身了。我爱你们,请你们也爱我,用力的,啊啊啊! 我去吃个午饭,回来还有。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