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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11节


    陆冬林大概三十七八岁年纪,身材微胖,长着一张圆圆脸,眼睛微弯,自带三分笑意,看上去十分的和善。程泠叫她:“陆阿姨。”

    陆冬林十分喜爱,忍不住下手捏了捏她的脸。她丈夫早逝,自己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儿子过活,一直就眼馋别人家的乖乖女儿。这下好了,家里终于来了个小女娃,把她给喜得,笑不拢嘴。

    程泠一路看过来,陆冬林住得的确是离小香港很近,拐个弯走个二三十米就到了。这一块区域都是自建房,她家是一栋两层的瓦房小楼,看着有些旧。不过程泠知道,等到后来市里面大搞建设的时候,这一块是首当其冲的拆迁目标,市民们抱起团来和市政府谈判,最后获得的赔偿很不错。

    陆冬林把前面的门给扩大,一楼改成了店面,一面放着自己做活用的缝纫机,一面是柜台,里面放着一匹匹的布。大多数还是以藏青色、灰色和军绿还有白色为主,少数几匹是带花色的。从一楼走进去,是厨房,厨房还有一个小门,推开后左边是一间矮矮的小屋子,应该是厕所,然后有一小片空地被圈起来了,用竹竿架着,晾晒着衣服。

    宋锦带着程泠上二楼,二楼总共一个小厅带着三个房间,她推开靠楼梯的那间房。“我们住这间,旁边那间是你陆阿姨住,对面是她儿子住,不过他在学校住宿,只有周末才回来。”

    程泠看了看眼前的房间,不大,里面就放了一张木床和一个有点破旧的衣柜,还有一张椅子。和程家比起来,还是挺寒酸的。不过能够看出来宋锦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床上的枕头和被子都是新的,窗户也挂上了新的花布做的窗帘。

    “泠泠觉得怎么样?”宋锦有点忐忑的问她。

    程泠反应过来,她这是怕这个不如程家的住处会委屈她。她笑起来:“很好呀,刚舅舅带我过来的时候我看了一下,离人民公园挺近的,我以后可以经常去逛公园了。”

    宋锦看她的笑容天真烂漫,终于放下心来,又有些心酸,说:“嗯,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到时候,妈妈一定带你换更好的地方,离公园更近!”她身上虽然有一千多块,但是这笔钱需要作为自己生意上的启动资金,不能乱动用。因此生活上只能抠门一些,她自己无所谓,小时候比这更苦,但面对程泠却觉得对不住她。

    “妈妈加油!”程泠给她鼓劲,对于她妈赚钱的能力她还是很放心的,根本就不用自己这个知道未来形势的人操心,一步步完全踩在了鼓点上。

    等到宋一成把买好的脸盆和桶之类的日用品送过来后,宋锦决定今天大方一次,带着他俩去外面的饭店吃,也让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有一个好的开始。

    “陆姐,你也别做饭了,和我们一起去吃呗。”宋锦喊上陆冬林。

    “我就不去了,你带着你弟和泠泠去吃吧。”

    “去呗去呗,本来应该是要专门感谢你一趟的,你要不嫌弃,就和我们一起吃。”宋锦热情的邀请她,“而且,我待会儿带他们去夜市那边转一转,正好你可以和我说说。”

    她这么说,陆冬林也不客气了:“行。”

    程泠问:“舅舅今天不回去吗?”

    “不回了,待会儿让他在招待所住一晚吧。”既然决定了要带宋一成去广州,宋锦觉得需要让他先熟悉熟悉夜市,免得和个愣头青一样,啥也不知道。

    “还住啥招待所啊,直接住我儿子那间房呗,他今天在学校补课,要明天才回来。”陆冬林说。

    宋锦一愣,想了想,笑着答应下来。她现在手上的钱巴不得一个掰成两个花,能省一点是一点。然后,在饭店点菜的时候,她狠下心来点了一个红烧肉。

    程泠吃得很欢。自从她重生后,就很少吃肉了——现在大家买肉,都爱买肥肉,她是真吃不惯。这家的红烧肉,分量足用料也正,用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极了。她可以吃两碗饭!

    “说起来还是他家的厨师手艺好。”陆冬林也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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