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即时做了处理,但还是留下疤痕。原以为就算受伤但大家的感情依然不会变,但我错了。」笑了一下,「当我高一开学日那天,我穿上夏季制服,也就是穿上了裙子,结果才一进校门,就被大家指指点点,大家交头接耳说着,『她脚上有好大一片疤痕,看起来好丑哦!』、『看脸我还以为是个大美女,怎么脚那么丑呀!』、『丑八怪一个!』听完后,你还会认为有人喜欢我吗?有人会想跟我做朋友吗!」认真地看着他。 虽然是疑问句,但我也没想要他回答我,因为答案根本眾所皆知。 在我们之间回盪着安静的氛围,没有人想先打破这沉默,既然谁都不想开口,那我又何必浪费时间待在这里? 于是,我拿起书包一声不响的往回家的路途走。一冷静下来,手上的疼痛感就加重许多,让我有点后悔割腕。 下次大概得换别的方式。 才走了几分鐘,李思豪就又追了上来,并且挡住我的去路。在他双眼里,我只看到认真,「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有这些难过的过往,但是你凭什么什么都没确认过就说没人喜欢你!」 我蹲下身,将长裤往上捲起,一大片红色烧伤痕跡映入眼帘,「就凭这伤。怎样?很可怕吧、很噁心吧!你现在什么都知道了,我的伤你也看到了,你现在不想跟我做朋友,想从此跟我没有交集,都请便。」说完将裤管放下,掉头离开。 这次他没再追上来。 也是,一切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躺在床上,想起今天一整天所有发生的事。 好烦、好烦。 真的是那个例外,那个被上帝遗忘要开一扇窗的例外,不然我的命运怎么会那么悲惨。 被马尾女打,流言攻击,分手,跟爸妈变成陌生人,被好友背叛,割腕失败, 现在又失去了一个好朋友。 真的好烦! 到底我活在这世上有什么用?当初爸妈为什么不把我拿掉,如果拿掉,那我现在也不需要过这种生活,也对任何人都好,这样皆大欢喜。 想这些也没用,事情就是发生了,还不如想想该如何解决还比较好。 想来想去,最终还是认为解决方案只有一个──我消失在这世上。 经过刚刚割腕失败,搞的我现在手好痛,也就决定不採取这方面的消失法,因为实在是太痛了! 跳楼自杀。 不行,我有惧高症,而且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可能就血肉模糊,那实在太噁烂了,好歹我也是个女生,总是不想离开的那么难看,我想用好一点的方式离开。 结果想到一半还没想到方法,因为太累,就睡着了。 隔天上学时,在教室的那条走廊,远远就看到教室门口、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