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了岳父岳母和妻子所有的遗产, 找了份清闲的工作,没过多久, 就遇到了齐康,遇到了刚刚成年的、正在复读的齐康。 我不清楚齐康和丁晓君是怎么认识的,也不清楚他们交往期间的过往, 但他们很迅速地在一起了,甚至还办了酒席, 只是碍于齐康的年龄还不到,尚未领结婚证。 在他们尚未领证的时候, 也就是齐康的二十周岁以前,我还会“叨扰”一下他们的生活,但在齐康年龄到了又迅速领了证后,我便没有了“叨扰”他们的立场和理由。 破坏他人婚姻是可耻的,至少对于那时候的我而言,是这样的。 经年之后,再见丁晓君,才越发察觉出此人的狡猾和狠辣,他能哄骗齐康十多年,多多少少,是“用了心”的。 丁晓君见了我们,倒是躲也不躲,避也不避,脸上甚至挂上了灿烂的笑容,远远地就挥了挥手,边向我们这儿走,边喊:“林总,林夫人,真是巧了。” 我能很明显地感受到,齐康用力握紧了我的手心,像是急切地在我的身上汲取一点支撑的力量。 上次我们三人相见,还是在县里的民政局,我陪着齐康和丁晓君离婚,丁晓君一直在笑,齐康的身体一直在发抖,于是我干脆将两人分开,让丁晓君签完字就滚蛋,再让齐康进来,办后续的手续。 上上次见,就是我陪着齐康去“抓奸”,丁晓君此人赤条条地躺在床上,床上除了丁晓君外还不止一个人,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丁晓君见我们进来,第一反应是扯了被子挡住了他们两人,等事后我随口问他为什么是这个反应,他嬉皮笑脸地回答:“我总要照顾好我的顾客的,那可是两千块呢。” 丁晓君此人不学无术,娶了齐康没过几年,连班都不上了,齐康每日从早干到深夜,勉强能维持家中的生计,然而再让丁晓君多加挥霍,那是绝不可能的。 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丁晓君就在外面做起了“皮肉买卖”,这笔收入赚了多少他便花了多少,决计不会把一分钱花到丁龙和齐康身上。 齐康隐隐约约有所察觉,但一直抓不到什么证据,问得多了,丁晓君便会单方面地打齐康一顿,齐康倒是年轻力壮可以躲,然而他躲了,丁龙便会成为下一个出气筒、被打得遍体鳞伤,久而久之,齐康也就不躲了。 ——直到那次我们“抓奸”,一切才终于真相大白、浮出水面。 然而,即使证据确凿,丁晓君此人依旧不愿意离婚,甚至还拿着《婚姻法》和相关案例大声朗读内容,信誓旦旦地对我说:“我和旁人发生了性关系,但这并不是长期的性关系,是短暂的,我和齐康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即使告到市里去,我不同意离婚,一年半载这婚也绝对离不掉,就算离掉了,我没有收入,丁龙一定会判给齐康,你愿意当后爹,我求之不得。” 我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不光彩的手段,每一项都足以让丁晓君“闭嘴”,给丁晓君足够的教训。 然而,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我没办法对一个社会公民做出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外的惩戒,废了丁晓君很容易,但为此脏了手、留下隐患、惹上麻烦就不值当了。 因此,我选择了对于我来说更便捷的方式,我问丁晓君:“想不想要一笔钱?” -- 丁晓君热情洋溢地站在了我和齐康的面前,态度甚至是有些恭敬讨好的。 他身体的幅度很大,夸张地问:“您二位什么时候回来的?要待几天?我请你们吃个饭?” 齐康沉默地低下了头,他似乎并不想和他的前任丈夫说哪怕一句话。 我开始后悔没有随身携带助理或者秘书出行,因此不得不和我厌恶到极点的人对话,即使我需要说的只有一句:“我不太想见你,你可以滚了。” 我这话说得很平静,丁晓君的脸色也没有变化,他向我嬉皮笑脸地又说了句:“祝您二位幸福美满,百年好合。” 然后麻利地走了——倒没有滚着走,但如果我出的价码够高,想来他也是不介意的。 丁晓君从出现到被我们打发走,总共出现了不到五分钟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