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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想不到那个神仙大宝贝作者竟是她自己!

    果然是靠山山倒,靠海海枯,靠自己才是长久之事!

    一个成熟的读者就是要自己给自己当作者!自割腿肉才是yyds!

    握住鼠标,程云珂不复方才的颓废,精神抖擞点击“申请成为作者”字样,笔名直接写的“职业读者”。

    只是在具体填写文章的类型与简介时,她又不禁陷入纠结。

    尽管已经决定让自己成为任务中的“作者”,完成“自救”,实则程云珂清楚自己看八年的小说还没转行当作者,确实不是这方面的料。

    看几百万字的小说很简单,写几百万字却要一年以上,不是三分钟热度的冲动就能坚持下来的。

    穿书前,她连老师布置的三千字小论文都头疼不已,何况日更三千地写文?特别写文也不是件简单的事,要查资料、整理主支线、细化人设、坚持更新……除非天降紫微星,很少有人能随便一写就是好看的文。

    经历过掉坑的痛苦,不想变成曾经最讨厌的人,再加上娱乐圈那些工作也不知会不会有突发情况导致一段时间都没办法更新,她便在具体写什么样的书上纠结起来。

    什么书可以佛系断更不被骂,随时完结不会被说烂尾,不需要太多资料准备和大纲整理且很难写崩?

    她脑子中快速飘过古穿今、快穿、无限流、系统等各种题材,而后无一例外全都毙了掉。

    开玩笑,这些题材的文她从不看二十万字以下,傻子都知道没办法随时跑路吧!

    鼠标“咔哒咔哒”,程云珂烦躁地将每个标签下列都点开了遍,死活想不出解决办法,只得苦大仇深地盯着最前面的“小说”两个字,思索怎么办才好。

    好像任何类型的小说写之前都需要准备工作……就不能不写小说吗?

    ……不写小说?

    仿佛被铁锤重敲脑袋,程云珂精神一震。

    对哦!系统只说“作者”,又没说必须是“小说作者”!写个作业都有“作者署名”不是吗?

    只要她确定那些文字都出于自己,就算写一日三餐吃了什么,那也是一本合法合规的正当“原创作品”!

    眼眸笑眯,贝齿微露,她立刻将体裁分类的“小说”改为“随笔”。

    由于“职业读者”是她的马甲,即虚构出的另一身份,而她自觉不是那种能凭空再构建出虚假身份的虚假日常还不被发现逻辑bug的高智商人士,便将这本随笔的主角定为了她的“朋友”。

    即“程云珂”。

    既然是随笔记录,又是朋友在娱乐圈的那些事,没办法日更应该很正常吧?再偶尔混更一下她作为读者时的bb,就当写日记了。

    至于会不会因为不小心写了不该写的,然后被资.本封杀、全民追骂啥的……程云珂只能说“骂多了无所谓”,又不会少块肉或扣工资,被封杀后可以在家咸鱼躺追文更是求之不得的快乐养老生活。

    仔细在脑中逻辑回环了遍,确定没有什么自己不能接受的后果,程云珂便快速敲击键盘,定下了自己的“出道作品”和“救命书”。

    《我和朋友的日常》

    文案: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咸鱼读者。

    朋友,一个闹闹腾腾的娱乐圈明星。

    是些生活里的二三事,各位随缘看就好,不喜可撤,望键盘下留情。

    截止到现在,程云珂也不过穿书堪堪24小时左右,确实没什么能写的。思来想去,第一章她便写的之前在微博推文的事。

    第一章:

    昨天朋友又双叒叕被骂了。其实一开始她并没有放在心上,很专注和我一起逛绿江看小说。毕竟合作嘛,拿钱办事很正常,却没想临了居然被合作方坑了把……虽然结果那人似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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