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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别说,我先和你大哥打声招呼,让你哥劝比我俩加一块劝效果都好。”

    罗友良心中还挺敬重他大哥的,罗友贤说话在他心中有分量。

    兔子肉收拾好以后剁成了寸把长,半寸厚的肉块,文桂芬掌勺,热锅加姜片蒜末香叶等爆香,然后加八角丁香花椒等大料继续翻炒,直到香味都溢出来了,才将兔肉下锅,翻炒至外皮略带焦黄,接着加水和酱慢慢炖煮,直到兔肉软烂酥口,充分吸收香料的滋味,文桂芬才掀开锅盖收汁装碗,上桌前撒上一些小葱花,简直是人间美味。

    春桃夹了一块尝味道,兔肉刚出锅香气飘飘,十分的馋人,她尝了一口太热,忍不住吐了吐舌头,然后才吞入口中,瞬间,鲜美的滋味充盈整个口腔,真好吃啊,春桃发出赞叹,然后夹了一块给徐志。

    徐志这时候正在院子里忙着劈柴,又是一身热汗淋漓。

    “徐志大哥,你尝尝这个兔子肉,可好吃了。”春桃跑到徐志面前,将肉喂到徐志的嘴里。

    夜色下看不清楚徐志的脸色,想来是红了,他顿了顿,还是吞下了那块兔子肉,然后夸赞道:“真好吃。”

    “当然了,自己捉的兔子肉,肯定很香哩。”

    作者有话说:

    以后暂时隔日更新一章~时间是晚上九点

    第16章 春桃

    ◎准备提亲◎

    趁着日头没落山,院里光线还好,文桂芬张罗着将饭摆在院里大树下。热气腾腾的红烧兔肉摆上桌,足有两大盆,里头除了兔肉,还有萝卜、土豆、大葱等配菜,肉还没吃到口,香味先往鼻子里钻,勾得人口水直流。

    罗友良一大家子加上罗友贤一家,有十多口人,两盆兔肉不够吃,文桂芬又整治了几个添菜,知道男人们要喝酒,做的是韭菜鸡蛋、油炸花生等下酒菜,还从酸菜坛子里挖了个陈年酸萝卜出来,用井水冲去表层酸水,然后切成长条码在碗中,加上一点酱油蒜末端上桌,便是绝佳的开胃小菜。

    “来!喝酒,徐志,听说你酒量不错?”罗友贤问。

    罗家大伯和罗友良一样,都是好酒之人,酒量好,喜欢在酒桌上看人交友。

    徐志挺谦虚:“勉强,能喝几杯,今天一定陪罗大叔、罗二叔喝尽兴。”

    “好!爽快!”罗友贤高声说:“有这句话在前,待会我就不客气了。”

    徐志用行动表示心意,直接端起桌上的酒罐子给大家倒酒。渐渐的,酒喝开,兴致随之高涨,说话声、碰杯声、笑声混杂在一起,从院子里一直传到院外。

    今天罗友良和白添贵在田边协商的事儿全村人都知道,也都知道白四被个外姓年轻人给降住了,眼睁睁看着白添贵吃亏不说,反而对那个年轻人笑呵呵,村民们私下都说白四这是吃软怕硬,卖自己人讨好别人,没种,根本不配做白姓人的领头人。

    他们除了唾弃白四,对那个叫徐志的年轻人也充满了好奇。村人们吃完饭,习惯趁着夕阳余晖串门子,这日不约而同都往罗友良家门外走,刚走近,就听见里面的欢声笑语,闻见香喷喷的饭菜味。

    他们站在外面议论徐志的来历,大部分人不认识徐志,但徐家村毕竟离小山村不远,很快,就有人想

    起来了。

    “哎呦,他小时候我还见过哩,长得虎头虎脑,爬到树上摘果子吃,结果树枝太细,直接连人带树枝掉下来砸地上,吓我一跳,刚想问他摔得要紧不要紧,他一咕噜爬起来,捧起地上的果子没事人似的,一溜烟就跑没影啦。”

    说话的是村里一老大爷,他边说边笑,有种与有荣焉般的自豪感:“后来我才知道,那小子就是徐瘸子的大儿子,我和徐瘸子是老朋友啦。”

    听众们发出疑问:“瘸子?他爹是个瘸的?”

    老大爷摆摆手:“那倒不是,他爹摔过一跤,脚瘸了大半年得了这么个诨号,脚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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