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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节


    而所谓“开宝新政”的主要思想,就一点,偃武修文,与民生养休息,所有的政令,其目的就指向一点,与民利惠。

    在减轻民众负担的问题上,是朝野内外上下的共识,毕竟没有灭国统一的压力在那里,军事上在几年前重创辽国也大大降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大汉有充足的余地来进行调整,给百姓们降降压。

    而在具体的施行上,当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减轻徭役,降低税收。经过群臣反复的商讨,再加刘承祐与宰臣们认真考虑,决定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其一,是最直接的,将丁身钱从原本每年每丁百钱,减到四十钱,并且,将成丁年龄,由二十岁提高到二十一岁。

    不管是此前的租庸调制,还是大汉沿袭的两税法,原本都是没有丁身钱这个说法的,只是,在南方诸国,都有类似的税收,或收钱,或收粮,或纳绢布。于是国初之时,为了缓解财政艰难,三司使王章那个“吸血鬼”,也跟着制定了一个“丁身法”。

    最初的规定,每年每丁缴纳两百钱,且以十六岁成丁,就这种苛政,早期的大汉朝廷的岂能得人心?王章岂能不被骂?并且,当时有很大一部分的丁钱,没能进入国库,而落入了地方节度的口袋,成了他们名正言顺敛财的手段,反正锅可以甩给朝廷。

    那时候也是没什么办法,不编着名目搞钱,朝廷都快维持不下去,哪怕在刘皇帝掌控军政,开始进行乾祐改革后,也只取消了那些过于荒唐的杂税,而没有动丁身钱。

    直到后来,却孟蜀,平河中,大汉局势趋于安稳,开始苦修内力,准备攻取淮南之后,刘皇帝才把丁钱给改得“合理些”,每年每丁降为一百五十钱,成丁年龄提高为十八岁。

    虽然仍旧很重,但总归有了进步,对于那些黔首而言,也是种减负解压。后来,随着朝廷局面日渐好转,取淮南,收秦凤,定荆湖,刘承祐再度与民以利,于乾祐九年出巡还朝后,把丁身钱降低到百文,年龄提高到二十岁,一直到如今,而大汉的百姓们已经在赞扬皇帝仁慈了。

    如今,再在丁税上减负,绝对会民情大悦,高赞圣君了,而新成长的平民百姓或许不会意识到,原本他们是不用缴纳这丁身钱的。

    而仅此一项,按照户部与度支的测算,朝廷每年在丁税上就要损失上百万贯。而这道政令,对于江浙闽的百姓来讲,是最为友好的,以吴越为例,他们每年每丁是要交三百五十钱的,如今一下子被降到四十钱,对大汉朝廷的好感与认可岂能不暴涨?

    其二,就是在每岁两税的配额上进行调整,根据人口、土地、财产、富庶程度等条件,而划定诸道税额。沿袭自唐时的两税制,有一个看起来很先进的原则,就是量入为出,根据前一年所得标准制定征收额度,然后摊派天下。

    如此固然减少了朝廷的麻烦,但因“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的理念,看起来是贫富均差,但是因为造成了人口的流动,并因户数变化而定额不变,而造成贫着愈贫,富者愈富的情况。

    毕竟,在人口流动不受到巨大限制的情况下,都愿意往富庶的地区谋生,而人多了,摊薄下来,需要缴的税反而少了,穷的地方则反之。

    当然,两税法如果只是弊端的话,也不可能延续这么多年而不被历代废除,这是国家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能够采取的税法,并在此制的助力下,商品经济得到腾飞,社会活力得到释放。

    税额可以通过朝廷更改均衡,通过强权推行,但其中最让人忧心的一个弊端,就不得不重视了。那便是土地的自由买卖而造成的土地兼并问题,这是在两税税制下,一个避不开的问题。

    当下,情况还不严重,人口还不多,土地富余,但过个几十年,就不一样了。因此,为了在此方面加以限制,决定增加土地交易税,课以重税,但凡买卖土地,买卖双方皆缴纳两成的税。

    关于土地的问题,刘皇帝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谓摊丁入亩,并不是一把无往而不利的利器,且以大汉如今的发展程度,还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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