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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3开始 第557节


    “你这人!”

    张俪没好气。

    “哎哎……”

    许非跟发现新大陆似的,“你看你就懂了,她就不懂!”

    ……

    几天后。

    一个叫汪海的人忽然火了起来。

    最早源自《中国消费者报》的新闻,讲述了索赔事件,题为《刁民?聪明的消费者?》。

    跟着又连发三篇评论,迅速引起热潮,收到大量的读者来信和电话。更多许多矛头指向大都汇:

    “拒不赔偿”“店大欺客”“目无消费者”云云。

    于是一场公开辩论在京台播出。

    程总义正言辞:“大都汇秉承诚信友爱,顾客至上的原则,对假货绝不姑息。

    那些耳机我们已经全部下架,并主动补偿之前的购买者,同时配合部门追查厂家,一定追责到底!

    大都汇在此承诺,打造无假商场,欢迎顾客监督,一经确认,皆可按《消法》加倍赔偿。

    汪海同志的前两副耳机,我们已经按规定赔偿,至于后十副耳机,有待商榷。

    《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监督权’。

    那消费者如何行使监督权?知假买假再举报,算监督还是牟利?可不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商家可不可以诉之为敲诈?

    商家被厂家欺瞒,不知假而卖假又该如何做?

    这些皆有模糊之处,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播出后,报纸转载内容,全国大讨论。

    汪海比历史上早红了几个月,大都汇更是屡见报端,最低的成本,最刺激的广告。

    第568章 共商大事

    大都汇本就庞大的客流量猛增,真有专门来找假的。

    内部先自查了一遍,加强验货环节,告诫供货商,迅速赔偿云云,狠刷了一波口碑和销量。

    汪海有点懵,人家这么快就把自己摘干净,将矛盾点转移到探讨他的行为上。

    事情闹得极大,市政府及时出台意见:“只要商家售假,就要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甚至《消法》的起草人之一,某位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巡视员公开力挺:“鼓励消费者向贩假者开战,设立加倍赔偿条款,就是让消费者靠买假货发财……”

    汪海精神大振,决定把打假当成事业来做。

    同时制定策略,不打地摊,专打大商店,要找能鉴定的商品,要衡量成本、风险及收益。

    媒体也紧紧跟上,主动提供资金,获赔后对半分。

    于是在短短时间内,汪海横扫京城十家商场,共得赔偿8000余元。

    全京城都在喊狼来了,商家防火防盗防汪海,给售货员发照片,认清脸,能不卖就不卖,赔偿能拖就拖……

    甚至南方有电视台,专门请他去打假之类。

    其实这只是疯狂年代的缩影之一,形形色色,社会百态。而就在其名声大噪时,第一个“受害者”忽然邀请他碰面。

    “汪先生,这边请。”

    “好好。”

    大都汇顶楼,汪海略显忐忑的进入一间办公室。

    他对这地方有点怵,对方的反应速度和应对能力远超同行,自己本身做市场销售的,能理解里面的门道。

    “汪先生!”

    程总握了握手,笑道:“你最近可是名震京城,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啊!”

    “不敢不敢,贵方的能力我也很佩服。”

    “客套话就不说了。今天请你来是有事相商,现在京城打假还顺利么?”

    “呃……”

    汪海尴尬,道:“再过一阵,我估计就得乔装易容了。”

    “那不如出去走走,顺便帮我们一个小忙。”

    程总递过一份材料,道:“伊莲、非凡两个品牌你肯定知道,近年假货泛滥,大大影响了企业形象。

    我们想聘请你去各地追查假货,酬劳优厚,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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