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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说,“我,我那天在河上游取水,冷不丁听见有人喊我,一回眸就看见了你……你,你长得很好看,站在阳光下面,笑得很可爱,还有,有两颗尖尖的虎牙,我当时就觉得,你太可爱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可爱的人……”

    “见色起意?”孟梨冷哼,“可我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

    “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常衡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是人也好,是狐妖也罢,哪怕是半人半妖,我也都喜欢,只要是你就好。”

    “但我与你不同,我只喜欢年轻貌美的,色衰爱弛,如果你变丑了,我就不喜欢了。”孟梨一贯嘴硬,言外之意就是说,只要常衡一直俊美,他就一直喜欢。

    换句话说就是,他喜欢年轻貌美的常衡。

    他喜欢常衡。

    两人促膝长谈了三天三夜,最终决定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谅解。

    而这个各退一步,常衡不可以再囚|禁孟梨,而孟梨也不可以再拒绝常衡。

    简单来说就是,孟梨可以跑,常衡也可以追。

    一个跑,一个追,只要常衡追到了,就可以酱酱酿酿。

    回忆完毕。

    孟梨的嘴脸微微抽搐,想不到重生后的第一炮,居然来得这样快。

    “想起来了?”

    常衡趁他回忆时,就已经把他剥了个干净,此刻细细长长一条,赤|裸|裸躺在常衡的臂弯之间,两腿不知何时,已经圈上了他的腰。

    心理还没准备好,身体已经做出迎接的姿态了。

    “不行,等等!”

    孟梨抗议,伸手推搡,压低声儿道,“这里是酒楼的雅间,不是你家后花园,不能在这里!”

    “可我付了钱的。”

    常衡偏要在这里,一手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压过头顶,目光火热,“而且,你我都说好的,只要我把你抓回来了,你就任由我处置。”

    孟梨依稀记得,原话不是这样的,但具体哪样的,已经由不得他思考了。

    常衡已经进来了。

    他一进来,就不打算太早出去。

    一顿饭吃了大半天,店小二都要上楼委婉赶人了。常衡也没说什么,直接丢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过去。

    这颗珠子还是从棺椁中带出来的,是殉葬品,就这么被常衡随手赏人了。

    “你,你真败家!”孟梨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那往后你管家。”常衡确实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果断把差事推到了孟梨身上。

    孟梨咬牙:“我只逃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算你我有言在先,也只允你这半个时辰,否则,就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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