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喜欢做女人,只是不想做首领罢了,丝特拉又喜欢,我当然要成全她。”这是第一次,丝末拉在人前坦然这件事情。他能感觉得到,丝特拉很喜欢自己的部落,很喜欢做首领,并且能做的更好。所以当丝特拉说他们互换回来的时候,他才毫不犹豫的拒绝。 他想,自己有一天终究会离开部落,部落的重担他无法承担。有人会觉得他没担当,会觉得他懦弱,可是人各有志,就像在二十一世纪,有人是事业为重,有人家庭为重,还有人喜欢旅游,周游世界等等。丝末拉生在原始部落,本身就已经很不自由了,如果接替了首领之位,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只能为部落考虑,而没有自己的梦想。如果没有丝特拉,他会把自己的梦想深深压在心底,可有丝特拉,他觉得,是神灵为自己开启了另一扇门,他要好好珍惜。 “丝末拉,你真是一个好哥哥。”莫忆儿闻言,真诚的对丝末拉说着。 “呵呵,还好了。”丝末拉露出深沉的表情,这和他在部落时候的形象完全不贴边。为了更像女人,他平日要娇气些,小气些,甚至蛮横一些。 “既然我们不能去参加狩猎,就在这附近抓几只兔子吧!”莫忆儿提议,否则他们在这里真的是很无聊的。 “好!”小绒球马上摩拳擦掌起来,和丝末拉两人不等莫忆儿再说什么,立马像是比赛一样去追赶兔子了。 这一片草原很宽广平整,所以要追兔子可比在山坡上困难,要拼的就是个速度和耐力。想不到的是,丝末拉看起来柔柔弱弱的,速度很是不慢,一个多小时就逮到了一只野兔,他兴致勃勃的抓着野兔回到莫忆儿身边的时候,发现小绒球早在莫忆儿身边打起了盹,而莫忆儿身前放着的是两只肥嘟嘟的大野兔和一只活着的小野兔崽子。 这让刚刚还有些得意的丝末拉心情暗沉下来,他看向半眯眸子闭目养神的丝末拉,根本没想到这个好看的男人竟然是这么厉害。 “你回来啦!”莫忆儿和丝末拉打了声招呼,声音有些沉闷,刚刚丝末拉和小绒球冲出去追赶野兔的时候她也去试图猎一只野兔,可是很可惜,她速度是快了,但对狩猎还是毫无章法,最终失望而归。想要用弹弓打两只鸟儿,发现草原上的鸟儿很少,要打鸟还的去丛林才行。 “嗯,这些都是他猎到的?他究竟是谁?怎么这么厉害?”丝末拉不得不对小绒球产生了怀疑,如果在整个部落联盟中还有打猎这么快的,他们淌崖部落怎么会不知道?这种狩猎水平绝对堪比楚炑和幡戈这两个部落联盟中最好的猎手了。 “呵呵,丝末拉,你说什么啊?他就是小绒球啊!”莫忆儿心底一惊,难道丝末拉发现了什么。 “小绒球?这真的是他的名字,可为什么他狩猎这么厉害,我以前一点都没听说过?”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