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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294


福的真谛——便是这个。

    实话实说,泰格煮东西的水平实在不咋地,不过还算能下肚,貌似水平比纳鲁还要好上一点点。孙志新就见他用鱼煮了雪白的鱼汤,又蒸了十几颗芋头,拿了一些给自己,剩下的装在陶锅里,用一把木勺使劲的敲陶锅。

    咣咣的声响是一个信号,片刻过后纳鲁用嘴掀开门帘进来,小心翼翼的迈着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样穿过帐蓬门,免得自己变大了的身体推倒东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脸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头简直比陶锅还要大,嘴巴塞进去以后整个陶锅都让他堵上了,严丝严缝的没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这样的一幕,孙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锅那动作简直是无师自通,就跟前世养了宠物的主人喂猪或是喂狗一样,极富戏剧性。

    以现在的纳鲁的食量,一锅肯定不够,泰格又煮了一次,纳鲁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给迪塞尔。那货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笨蛋,根本不会煮东西,只会吃现成的。

    最近几天暴风雪又起,不适合捕猎,一群人根本没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继续纺线织衣,就只好在吃过早饭以后集体呆在泰格的帐蓬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后哈里斯过来了,看到狼纳鲁顿时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倚坐到纳鲁身边把他当沙发一样靠着。迪塞尔顿时本能的不悦,将那英俊的傻子拖过来,把他金毛绒绒的脑袋强行按到自己肩头上倚着。

    孙志新挺支持迪塞尔这个行为,纳鲁狼是自己的专利,凭啥让哈里斯占便宜?要是迪塞尔不动手,他打算一脚将哈里斯踹开,自己靠上去。现在迪塞尔将哈里斯拖开,孙志新盯着哈里斯的金毛脑袋一边妒忌他的阳光英俊,一边恶毒的想,若是哈里斯会变身的话,铁定是一只金毛犬!

    接下来的时间里,帐蓬里中四个男人加一头人狼大眼瞪小眼,实在闲在蛋疼。孙小鲁吭哧吭哧的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浑身滚得全是灰尘,背后银星一直在追着它咬。一大狼一小狼前前后后追逐着跑进帐蓬,孙小鲁直接跳射到孙志新身上,银星追过来叼住它的背颈毛皮往后拖,把位置腾出来,自己眉开眼笑的趴到了孙志新身边。

    孙志新无语得很,扯着银星趴到自己的右侧,把孙小鲁抓过来清理它身上的灰尘。小狼太淘气了些,很像个淘气的小男孩,总是干干净净净出去,再一身脏乱的回来,让孙志新这个当爹的头大不已。

    帐蓬里就又多了一只大狼一只小狼。

    这还不算完,又过得一阵,布库和奥格也一前一后的钻进了帐蓬,泰格那帐蓬顿时被挤得人满为患。

    孙志新看了看泰格的脸色,又是想笑。那家伙脸色铁青得可怕,只怕心里一百万分想拿着大刀将这帮子人与狼全部撵出去。

    可脸再铁青又能怎么地?这帮子人不是亲人便是好友,哪个都狠不起心肠撵走。泰格气怒之下,钻出帐蓬,一会儿再回来时提着一个皮囊回来。

    看着这个没有见到过的皮囊,孙志新忍不住问道:“哪里来的?”

    泰格扯开皮囊在里面翻翻捡捡,头也不抬的应道:“是乌兰哈特的东西,哥本和阿尔法在清理她的营地的时候发现了它。反正着今天闲着没有事情可以干,我拿过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孙志新看着泰格伸手在里面一阵乱掏,他英挺的眉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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