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不一样,他怕自己会一步小心摔下去所以用十指狠狠抓刮着鳞片下移,不然的话很可能会一骨碌直线下降到底,那可不是好玩的!自由落体的加速度,再以他的体重,真的会让他屁股开花! 何况他又没穿内裤衣服,那种摩擦,光溜溜的那个地方肯定受不了。 一直只是看他动作的巨蟒,似乎皱了皱眉头,尾巴像怕痒似得甩了几甩,越甩幅度越大,像是要摆脱林叶秋紧抠自己鳞片的手指。 可它这么一甩,林叶秋抓得就更用力了,可他一用力,蛇就甩得越厉害,如此恶性循环下来,林叶秋顿时犹如风中残叶,被摇得左右晃动,头晕眼花,眼看凭自己的能力逃脱无望,还真会摔得极其惨烈,不禁又喊出了声:“救命啊!呜呜……救命!莱曼斯!快救我!” 作者有话要说:已补。捉小BUG,不是更新。 8 8、006 蠢!是羽蛇不是蟒蛇! ... 本来是不抱希望的求救,只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喊出来,却没想到视野里还真出现了那抹熟悉的身影,飞扬的银色长发,矫捷灵敏的身形,腰部围着一成不变的白色兽毛皮。 “莱曼斯?真的是莱曼斯!救我!莱曼斯,快救我!莱曼斯!” 正低头认真循着气味一路追赶来的莱曼斯,耳朵一动,突然听见了风中传来的破碎呼救声,连忙抬头,碧蓝色的眸子已经看见了那惊慌失措的人儿。 步伐不由加快,一会儿就到了跟前,看见那人儿泪眼汪汪的可怜表情,嘶声力竭呼喊着自己的名字,一见自己就露出全然信任与依赖的表情,仿佛自己是他最重要的人。 莱曼斯狠狠一颤,心底深处最柔软的一块,被毫无预兆地触动了。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一种感觉。 众所周知,狼是最懂得团结的动物,向来群体行动,也群居生活,可他偏偏生来便与众不同,因为作为纯血的他足够强大,强大到不需要伙伴同行。 也正因为他与生俱来的高贵血统,使他与其他族民们有了道无形的线,这份得天独厚的天赋,为他人所羡,但他的成长历程,其实是孤独寂寞的。 幼年时,年长的前辈们教导他们的孩子不可对稀有的纯血之子放肆,同龄的伙伴们被大人们多次训斥没有尊卑时,他们便不敢再邀他一起玩闹,久而久之,一个个都远去了,当某天他豁然回首时,赫然发觉只剩自己孤零零一个人。 渐渐地,他的心在寂静与孤独中冷却,自身的潜力慢慢开发出来,却是无师自通,和同龄人的差距明显快速拉开,不过数载,甚至远远超越了长辈们,甚至长老们。 放眼全族,他几乎已经没有对手。 所谓高处不胜寒,如此一来,他更形单影只了,渐渐地却也习惯了独来独往。 独自去外面历练,虽偶有凶险,却终究未有败绩,一次次作为最后的胜利者存活下去。不过是理所当然。 不知何时开始,也许是突然发现身边再没有一个可以谈心玩闹的对象时,他便逐渐开始遗忘了开心的感觉,无波无痕的心境,使他常年不苟言笑,他本人却还毫无所觉,所以族人很敬畏他,更没人敢随随便便亲近他,导致他看上去愈发冷漠,但骨子里依然存在的细心温柔,却在和林叶秋的相处中,一点点显露了出来,无意中慢慢拾回了原来的自己。 第一次尝到被需要和依赖的感觉,强大如他,不觉得被人依靠是件麻烦事,反而觉得很新奇,而且并不讨厌,甚至还有些欣喜。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