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 怀远一听这熟悉的两字,心下一紧。 人家文人才子踏青是赏自然风景,取天地之灵秀,做诗词歌赋画之类,而他家三郎君的踏青——那真是一言难尽。 可惜,此时的孙亦谦还未识破新任“益友贤弟”的真面目,故而未曾多思多想,只道:“早闻这琅琊山风景秀丽非常,山间踏青,自然甚好。” 谢云曦笑得愈发愉悦,连忙招呼仆人们准备“踏青”的一应事物。 随后,瞧着孙亦谦身上的锦袍,亦是关心热情道:“亦谦兄啊,不如换身衣服,正巧,你同我大哥身形相差无几,前段时间他还放了几套便服在这儿,都是新做的,若不嫌弃,不如先换上换,也好方便行动。” 孙亦谦只当他所谓的“行动”只是山间行走,踏山寻水,身着便衣自然比锦袍更为方便,故未多想,便欣然接受。 然而,当他换好便服走到院门处,却发现谢云曦除了一身麻衣便服外,竟然还戴了斗笠,背了竹筐,若不是气质容颜过于出尘,估计真会被人误认是农家子弟出门干活。 孙亦谦眯了眯眼,视线聚焦在他手上拿着的斗笠和竹篮子上,察觉有异,脚步往后退了两步,“贤弟,不是去踏青吗?” 印象中,踏青就是衣裳飘飘临山而立,在群山环绕中,感受自然,倾听天地,在自然中吸取灵气,吟诵诗词歌赋之类。 再不济也该寻一处山涧凉亭,饮茶赏景,总归是怎么有情调就怎么折腾,那有像谢云曦这般——朴实无华,如此接地气的。 孙亦谦同谢文清互为对手,相爱相杀多年,除了才子榜排名接近外,也有两人人设过于相似,常被人拿来对比的缘由在。 谢文清的人设是君子端方,孙亦谦的人设则是谦谦君子——殊途同归,走的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君子风范,故而谢文清有的讲究,孙亦谦同样不逞多让。 头可断血可流,仪表仪容不可失——换便服没毛病,但戴斗笠拿竹篮实在有违文人气质,孙亦谦是万不可接受的。 “贤弟,踏青而已,这斗笠竹篮之类,大可不必。”全身心都写着“绝不接受”四个大字。 怀远怜悯的看了他一眼。 话说,上一次表现得如此决绝的可不就是他们家大郎君,结果你瞧,大郎君都已经自觉到自己备好粗布常服,还是四季常备新衣的那种。 怜悯完孙亦谦这个主子,怀远又瞧了眼一旁乖巧白嫩的小书童三七。 瞧瞧,这孩子也就十三、二岁的模样,多白嫩,多文静,多乖巧——可怜的孩子,以后就要和他一样,历经沧桑磨难,唉! 本着同是天涯沦落人,怀远上前关怀,一边递上斗笠箩筐,一边语重心长,“三七兄弟啊,山间日头烈,好好戴斗笠。”保护好头发,以后苦恼太多,容易脱发秃头。 三七不明所以,只记得不能给孙家丢了礼节,诚恳一谢,天真而懵懂。 ——哎,真是个好孩子。 两书童之间的互动,谢云曦无暇关注,他挂着那一张禽兽无害的俊脸,笑看着他的“亦谦兄”——笑容过于灿烂,亦迷了人眼。 孙亦谦眼底闪过一抹惊艳,不禁感叹——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然而总有人得天地之造化,哪怕衣衫褴褛,依旧难掩绝代。 惊艳之下,警惕之心渐渐散去些许。 心神松懈之际,忽悠神人——谢云曦轻起朱唇,体贴道:“亦谦兄,巳时日当头,山间日晒意伤肤,我瞧着亦谦兄这白皙如玉的肌肤,实在不忍它受到损害,这斗笠用来遮挡阳光亦是最好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