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摩挲著窗棂,咬了咬唇。 也许,应该去看看的,哪怕说句加油也好。 说做就做,陈小萌当即就打电话给写字楼的负责人取消了会约,然後就穿衣服打扮自己。 恋爱中的女人,出门永远少一件衣服。 恋爱中的男人也是如此。 陈小萌快要把衣橱翻遍了,试过的衣服丢了一地,最後才穿了一件原来很喜欢现在却怎麽看怎麽都不完美的西装。 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张瞧不出年纪的脸,陈泽觉得,应该不会给那家夥丢脸的……应该。自己长的这麽好看= =~ 出发前,陈泽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 既然是自家孩子打比赛,那自己就得给他拉风!要有气势,还得有排场!於是打电话给宣传公司,叫了五队拉拉队,又让他们特意做了三张百米大横幅。 横幅题字: 陆知书必胜! 陆知书万岁! 陆知书最厉害! 宣传公司那边,客服挂了电话,一脸黑线。正好老板走过来,见她发呆,便随口问了一句怎麽了。 客服笑著说:“陆总,刚才那客户搞笑死了,居然让我们给他做这种字的横幅BALABALBALA……” 所谓陆总,就是陆知书的哥哥陆明成。 当他听到自己弟弟的名字时,沈默了片刻。 脑海里,悄悄浮现出一只花孔雀昂首挺胸的举著横幅走在校园里的场景……呃…… 陆明成突然很同情自家弟弟。 花孔雀出门了。 花孔雀无比拉风的出门了,开著他那辆拉风的悍马,来到了陆知书的大学。 从下车开始,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他身上。 花孔雀对这些目光感到挺满意,这是自己宝刀未老,风韵犹存,哦呸呸呸,是玉树临风的证明。 等一下自己一定要无比拉风的出现在球场,然後让那群拉拉队举著那些拉风的横幅来给自己孩子加油。 孩子肯定会很感动的。 说不定……还会以身相许,今晚让自己攻攻他的小菊花。 美滋滋地幻想著,花孔雀推了推脸上的墨镜,昂首挺胸的走进了校园。 今日有篮球赛,校园里人山人海,全是一群青葱的少男少女。花孔雀走在里面,享受著众人惊讶的目光,也没觉得有任何的不舒服。 因为想给陆知书一个惊喜,所以来之前他没有打电话通知。在校园里溜达了好半天,也没找著球馆,便随手抓住一个熊孩子,昂著头,态度傲慢地问:“喂。告诉我陆知书在哪儿。” “……”熊孩子抖了抖,觉得眼前这人就算是带著墨镜也不能遮住他豔光四射的容颜,战战兢兢道,“在、在球馆。” “球馆怎麽走?”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