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左志强,据说左志强气得半天说不出话,回过神来第一句就是:贾臣真他妈不是东西。 这事是何茜透露给我的,我并不怀疑它的真实性,不过这小贱人并非向着我才前来告密,她现在是张爱民养在我身边的奸细,他俩一个红脸一个黑脸,估计想搞死我。 这事我能理解,只不过感情上不能接受:张爱民这厮与我素无恩怨,何故布这么个局撬我墙角? 不过再往深了想想,又觉得无可厚非。一个数据足以说明问题:中国律师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非诉讼业务,其中,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龙头。 龙头什么概念?不用我多说。 何茜求我千万别找张爱民摊牌,否则她就死定了,说得情真意切,差点没当场飙泪,我不得不感慨行业内人才辈出,专业水平不咋地,但演技一流,出几个金马奖应该不成问题,又深深地觉得祖国要想冲顶奥斯卡,只有靠我们司法界努力了。 不过我本来就没打算把这事捅破,便假装上当,大骂一通张爱民,又做欣慰状,说多亏了你茜茜,否则我得活活被这厮玩死。 这事就假装平定下去,见到张爱民的时候我该笑还是笑,没有一点生分,他大概觉得我这人够种,知道了真相还能这么镇定,可能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但他这次确凿是猜错了,我并没有在布什么局,而是把目光投远了一点,石城的法律顾问,并非海清一家可做。 程语的案子二审告捷,姓丁的狗急跳墙,法院判他没有主体资格,于是他便申请解除与姓李的之间的转让债权,转而让姓李的来请求债务偿还。 (因为章节隔得太久,来案情回顾一下:一年前程语跟人签了份委托经营合同,对方给他两百万,他定期还款付息,过了没多久对方把这两百万的债权转让给了一个姓李的,后来这姓李的又把债权转让给了一个姓丁的,现在这个姓丁的上门来找他要钱,他推称手上没有现钱,请求对方再缓一阵子,结果这姓丁的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他告上了法庭。) 这事换汤不换药,你姓丁的没有资格,姓李的就有了?你就是姓胡姓温也不行啊……还得继续解除,把最上面一层的搬出来才有用。 张爱民也是利用这一点进行抗辩,妥妥的拿下二审维持原判。 过了几周我让何茜去智联发布招聘信息,再召一名助理,她大惊,以为我要解雇她,梨花带雨又要洒泪,我只好解释说海清的代理一丢,业务少了一大半,再招个助理帮我多接些碎活。她雷雨转晴,说老板你放心,我会帮你在张爱民那做好卧底的。 我对着她的背影一阵冷笑,幻想自己是个什么诅咒剑派的大长老,耍的一手好剑,上去就给她一剑封喉,血溅公安分局门口。 信息发布出去之后,陆陆续续来了几十个应聘的,但大多獐头鼠目,难以信任,简历是何茜筛的,总觉得这贱人动过手脚,否则怎么都放进来这些货色? 这里面还不乏拿着名校文凭的半法盲,其中有一个简直绝了:我问了他一个案例,我说甲某和乙某为了争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甲卡着乙脖子,乙为了自保无奈咬了甲一口,后经鉴定构成轻伤,乙以正当防卫替自己辩护,请问该怎么判? 这案子其实简单,甲乙双方都有伤害故意,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 但这厮想了半天,竟然说,女人应该判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