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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77节


到这男人和她堂姐的桃色八卦,每听一回她就添一回堵。

    心情郁闷的黄迎春,看到俊美懂事的儿子便气顺多了,有这么好的儿子,她再苦也是值得的,顾松涛那王八蛋就当是借种的公猪了,没他这样的种,凭她的相貌肯定生不出这么俊的儿子来。

    “书看完了吧?我又存了些钱,下回进城去买书啊!”

    黄迎春一边炒菜一边和儿子唠嗑,气氛很温馨,她上次挖的药材卖了八块五毛八,可以买几本书了。

    “暂时不用,上回买的书还没看完。”顾云川摇头,往灶膛里添了些干柴。

    黄迎春却急了,“妈能挣到钱,你别担心没钱买书,再过几天又可以卖药材了,这次妈运气好,挖到一颗十几年的黄芪,能卖不少钱呢,你只管放心买。”

    平时儿子买回来的书,顶多一个月就看完了,有时候还只能看半个月,这次都一个多月了,不可能没看完的。

    “我上回又去了趟城,两块钱买了十几本书,够我看很久了。”

    “什么书这么便宜?看了有用吗?”

    “当然有用,我去废品收购站买的旧书,新书要十几块呢,旧书只要两块钱,以后我都买旧书,能省不少钱,姆妈您别天天去挖药材了。”顾云川劝道。

    黄迎春放下了心,笑着说道:“那我给你扯块布做衣服,去年的衣服裤子都短了。”

    “还能穿的,用不着做,您给自己做吧。”

    顾云川心疼地看着黄迎春身上穿着的补丁摞补丁的衣服,母亲在家里干活最多,吃穿却是最差的,他迫切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考大学,替母亲减轻负担。

    “我哪用得着,天天干活的人,吃饭了,你把火退出来。”

    黄迎春炒好了菜,再拆开锅盖,热气腾腾,一碗蛋羹,一个炒青菜,再一碗蒸梅干菜,加了点毛盐和白糖,还滴了几滴猪油,饭是番薯饭,不过黄迎春给儿子盛的是米饭,没有一块番薯,自己的碗里却全是番薯。

    “姆妈,您去叫阿嬷吧,我来摆饭。”

    顾云川支走了黄迎春,快速地把自己碗里的米饭划了一半到黄迎春碗里,把番薯摆在上面,再一一摆好饭菜,几乎每餐都是这样,但顾云川却不知道,那些饭黄迎春并没吃,剩下来给顾云川当第二天的早饭。

    煮泡饭配咸菜,或是鸡蛋炒饭,黄迎春会竭尽全力保证儿子的营养,让他吃饱吃好。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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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迎春的原型是我的一位长辈,顾松涛的原型也是我的长辈,不过我写得稍微夸张了些,我的长辈没顾松涛那么渣~~现实中的黄迎春也是因为麻脸嫁给了俊美的地主儿子,当牛做马过了一辈子,直到老了后儿女出息了才享到福,真的感觉上代的女人特别任劳任怨,不论多苦都不会叫累,也不懂得要求什么,只是干活再干活,虽然她们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把孩子教育地很好。

    第280章 新自行车

    时间冉冉飞逝,清明过去了,田埂边和山上的野菜越来越茂盛,唐小囡都吃好几顿荠菜饺子了,至于后世特别盛行的马兰头,现在却没多少人吃。

    马兰头得配肉才好吃,油也得多,否则又涩又苦,难吃的很,现在基本上是喂猪的,就算荠菜也没多少人吃,这个时候不是饥荒年代,家家户户勉强能填饱肚子,他们不缺菜,缺的是油水和肉,野菜真没人瞧得上。

    但这个时候的虎啸笋手指头粗的笋,味道很鲜美满山都是,随便一采就是一篮子,镇上收购站每年都会来收笋干,这也是村民挣外快的好时候。

    而且春耕都忙得差不多了,全村男女老少都去山上拔笋,细细的虎啸笋,十几二十来斤重的毛笋,现在正是好时候,虎啸笋焯水后用雪里红煸炒,比肉还鲜美,晒干了炖肉炖鸭子都很好吃,老鸭笋汤可是一绝,笋比鸭肉好吃多了。

    毛笋炖咸肉汤同样是越城特色菜,鲜得舌头都能掉,唐家咸肉多,许金凤隔三差五都要炖一大锅,唐小囡只喝汤,肉和笋都不吃,那个鲜呀龙肉都不换。

    吃不完的毛笋都用来晒笋干,剥了壳后切成片,加盐煮熟后晒干,能够保存一年,不过晒笋干是良心活,有些人把老成竹子的笋掺进去,以次充好,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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