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子居然给后娘送了一截骨哨。 信上写道,这是他杀的第一个恶寇上的小拇指,被胆大包天的小东西砍下来收藏了,如今转赠给后娘,让骨哨代替他陪伴在后娘身边。 话说得很动听。 但,谁愿意把这种血腥的东西随身携带。 别说脸绿如憋屎的虞非鹊,就连乔连连都觉得有些头痛。 偏胖儿子一片真挚,她也不能就此送回去,只能硬着头皮把骨哨放进盒子里,盒子放进了储物间最深处。 自此,连心院里的丫鬟们再也不敢乱进储物间了。 但凡有要拿的东西,不是三五成群,至少也得两个人作伴。 至于那砍下人手指做骨哨的三公子,更是成为她们心底最为惧怕的存在。 谈之色变,不外如是。 “娘,你说小胖子咋想的,脑子进屎了吗?居然给你送这样的东西,回头我写封信好好批评批评他。”被吓到的虞非鹊义愤填膺,蠢蠢欲动。 如果小胖子在跟前,她这个老大姐估计要照着弟弟后脑勺拍过去了。 乔连连一边收拾裙裳,一边浅笑,“他也是一腔好意,这骨哨可是足足做了一个月。” 再加上送东西的一个月,足足两个月,东西才到她手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骨哨十分珍贵。 所以乔连连也愿意珍藏起来。 也只能珍藏了,不然谁天天带身边。 乔连连说完,低下头,在身上比了比新做的裙裳。 这是季云舒特意找人来给她定做的,花费相当高昂,一件衣裳足有百两的手工费,加上布料和金丝绣线,没有三百两拿不下来。 搁从前,乔连连便是想也不敢想,自己居然能穿上这样贵的裙裳。 可如今,季云舒送了,她便坦然接受了。 无他,只因为她自己也有钱,买得起。 四喜楼的饥饿营销非常到位,如今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已然跃为京城第一大酒楼,将其他老牌酒楼尽数碾压。 虽然其中免不了各种争执,但多数都是小打小闹,乔连连都不知道呢,韩兆就已经悄无声息的解决好了。 也许是京城的生意火爆的出人意料,也许是在京城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总之,原本只是打算来京城开个分店,生意稍微维稳之后就打算回去的韩东家,突然不走了。 不仅如此,他还安营扎寨,在京城买了个小院子,一副要长久居住的模样。 韩家的人倒是没有尽数搬过来,只来了一些小辈锻炼帮忙,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离开家乡。 韩暮仍旧跟在虞非城身后,每日跟柴克己斗斗嘴,争争宠,抽点时间好好学习,虽然做不到出类拔萃,文采斐然,但跟从前比也是有了天壤之别。 所有人都在进步,所有人都有了变化。 这种变化是好是坏,他们不知道,乔连连也说不上来。 “娘,你这裙子真好看。”虞非鹊走过来,看到乔连连手里的裙裳便是眼前一亮,“是天丝阁做的吗?据说他们的工期已经排到了年后,普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