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畜生走了?”“真走了!赢了!” 所有人都一下振臂高呼起来,却又不敢太大声,生怕又惊扰了新的丧尸。只是,那从阎王爷跟前溜达一圈又回来的感觉,实在是能让人激动得两天睡不着觉。 我靠,终于完事了。 秦默本人也猛地松了一大口气,瘫坐在地上。他是人狠,但这么鬼精的丧尸他是头一回见,面对未知,任何人都是有恐惧的。 等等,怎么突然这么多手都抓住了自己,难不成姚完就算死了,他们也要继续迫害自己不成! “默哥!默哥!” 接下来,不管是重装步兵还是弩手,还是各位旧部们,此刻无不高呼着他的名字,将他高高抛起。无数双手托举着他,让他固执的双足都离开这片肮脏的大地。 这是……在干什么? 已经变得麻木许久的秦默,忽然有些不解。 不过……这种飞上天空的感觉,还挺奇妙的。 算了,由他们来吧! 秦默干脆闭上眼睛,享受旋风在自己耳旁回环所演奏出的轻快乐章…… 来回将他抛上天空十来回后,这些人终于是玩够了,他们将秦默小心翼翼地放下来。秦默环视着他们的表情,每个人脸上都是激动与喜悦,更有满满的崇拜。 他们似乎……是在为自己高兴吗? 这是秦默第一回看到部下们有这种表情。 随后,他看见有一个重装步兵笨拙都走到了他的跟前。他个头非常高大,却是横竖一边宽的身材,穿上轮胎甲以后就显得更加臃肿了。刚才与丧尸血战,他浑身的轮胎甲上都新添了不少咬痕,摩托车盔也是血迹斑驳。 他将摩托车盔摘下来,底下是同样肥嘟嘟的脸。 “默哥,今天要没有你镇住场子,我们估计都得栽在这!以前我也跟你混,嫌你不待见我们,就走了……今天我看明白了,您其实才是最够劲的队长,我以后还跟您混!” 他的声音也是肥嘟嘟的,是那种胖墩专有的,稍微尖细却不失憨厚的声音,“我好吃五花肉,别的弟兄都叫我五花肉!” “还有我,还有我!我以后也跟您混了!”…… 这下子,队伍里一下子沸腾了起来,把秦默逗得脸上都浮出一点笑容。他作了个停止的手势,于是独自走出队伍,走到那头被自己砍了脸的丧尸旁边,把砍刀拔出。 “你们忘了吗?我现在可不是队长,就是个阶下囚而已。再说,姚完死了,回去以后老大要再治我的罪也说不定吧。”他端详着那把刀,似是在喃喃自语一样。 刚才忙于应付,现在仔细一看,这可是一把好刀。即使刀刃磨得有点厉害,重新打磨也可以恢复。 “那咱自己分家过吧,别回去了,反正那邓晨安也不能填饱我们的肚子。” 这时,队伍中有人提议道。 “不行。”秦默苦苦地笑了,“我还有我的人在,不能自己走。要不·,你们走吧……” “那像什么话?” 此时,居然还有人高举起拳头。秦默定睛一看,居然是那个红鸡冠头的持弩小个子! “都是过命的弟兄了,默哥,我跟你回去,老大要治罪我也陪你一块挨!” “对,陪默哥一块挨!” 队伍中的呼声,居然又是出奇地一致。 秦默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 “行啊。苟富贵,无相忘。” 他一个人快速走下桥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