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却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先行上了车。 “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这雨越下越大了。” 余欢只好跟着上车。 f市入夏后便是雨季,几乎天天下雨,有时是连绵的阴雨,偶尔也会有瓢泼的暴雨。 那天本是细雨,两人上车后,天色却一下子暗了下去——涌动的乌云密布天空,豆大的雨珠忽然就砰砰地砸落了下来。 封闭的车厢虽隔绝了外界来势汹汹的狂风骤雨,但车身仍旧被暴雨打得啪啪作响。 余欢和高宴分坐在后座两头,喧嚣中,正好省了尴尬的交谈。 高宴侧头看着窗外。 缓过了一阵儿疼痛的余欢透过后视镜第一次认真地打量他。 昏暗不清的外景让他的一半侧脸隐匿在阴影里,辨不明晰;但无可否认,他眼深,鼻挺,配上恰到好处的薄唇,确实很是耐看,也不怪学校那么多女生将他奉为男神。 那天,高宴将余欢还送到她住的小区,撑着伞,一直到她进入干燥地地方,才接过她递还给他的衣服,转头上车。 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不普及,没有微信,也不流行转账。 打车的费用,余欢是托数学老师还给高宴的,她对他说过的话,只有那天到家后的一句谢谢。 此后再见,两人依旧如同陌生人一般。 余欢有时候都在想,那天高宴或许根本都不知道自己送的是谁。 她发育得很迟,初中的时候,别的女生就陆续发育,只有她到了高中都还像竹竿一样,没前也没后—— 至于长相,她的五官偏浓颜,配上现在饱满的脸颊和红润的气色,或许有不少人愿意称她一声美女,但那个时候,高中生的审美并不是这一卦的。 她过大的五官镶在又黑又黄的脸上,加上厚厚的眼镜——虽然也不至于丑,但配上她瘦弱的身材,丢在人群里,那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没有男生愿意多看一眼。 当然她也不是毫无特点,至少她成绩优异。 可人们会记住年级第一是,年级第二,甚至勉强记得年级第叁,可年级第八第九呢? 何况后来她分了文科,高宴分了理科—— 清尊对旻序,高宴有馀欢。 某次同桌读到一首诗,指给余欢看。 馀欢,余欢。 她说,你看,你的名字竟然和高宴连在一起。 余欢其实早就知道那首诗。 但那又如何?谁会把她和高宴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如果不是多年后她和他因为工作原因建立联系。她想,高宴可能压根不记得,他的高中生涯里,有个人叫余欢。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