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贾先生电话的时候,苏洋还正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即使已经临近初秋,但是魔都的温度好像并没有丝毫减弱,依然是那种能热死人的程度。 唯一的好处是天气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的潮湿,这让人的舒适度直线上升了许多。 接起电话,苏洋道,“贾先生?” 贾先生低沉有磁性的声音从对面传来,“是我。苏总。您让我处理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 苏洋算了算时间,从自己让贾先生处理,现在连一个周都没到,刚刚6天,贾先生的速度还真是快啊。 接下来,在电话里,贾先生向苏洋汇报了一下他处理的楚红和王导的事情。 贾先生的步骤很简单,杀人不如诛心。 有着常年处理此类事情经验的他,没有上来就调动舆论,而是拿着苏洋的证据,直接以经纪公司的名义报警,说楚红涉嫌商业受贿罪,要求警方控制楚红。 有着充足证据,加上贾先生在魔都的关系,一直待在魔都没有走的楚红直接被办案人员带去调查。 但是贾先生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楚红,而是王导... 没有了楚红,王导就是一个任人捏的软柿子。 贾先生从圈内知名公众号的界面里保存了王导的访谈记录,然后一纸诉状把王导告上了法庭,起诉他损害了电影,剧组和影视公司的名誉。 在起诉王导的同时,他还把这些传票,证据发给了那个公众号的公司,要求对方出庭作证。 那个公司一见到证据链如此完善,也怕自己受到波及,所以连忙派人出庭作证,甚至拿出了访谈时的录音证据,证明这些话都是王导说的。 于是在贾先生的人脉疏通下,法院很快开庭。 在证据链无比完善的情况下,王导被判罚赔偿苏洋的影视公司四万三千元的名誉赔偿费用。 王导想要上诉,但是他没钱,没关系。 想要赔偿,但他之前的钱都已经被掏空,现在哪里还有钱? 再加之他的“上线”楚红迟迟联系不到,这让他更是不知所措。 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认怂,还是该死撑着。 这个时候贾,先生找到了他,提出自己一方可以撤诉,或者不要他的赔偿,条件就是...王导需要出庭来当证人,控告楚红。 王导在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答应。 很快,楚红的案件也开庭审理。 贾先生控告的是楚红商业受贿: 楚红在韩怡出走时收受贿赂,透漏商业机密。在近期想要跳槽外部经济公司时,收取贿赂,带走公司多名艺人。 两起事件致使苏洋公司损失人民币三千两百六十万元整。受贿总额在一百三十万以上。 要求楚红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有着苏洋的视频,录音,有着王导这个认证,贾先生的证据链,人证齐全。法院判贾先生胜诉。 但是在但却没有支持他这么巨额的赔偿,最终只判罚楚红赔偿了五十六万。 但是对于她的量刑上,却按照“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条例,判处楚红12年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楚红当庭抗议法院的判决,要求上诉。 不过这些本身就在贾先生的预料之中。不过他的目的本身就不只是为了让楚红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为了...法院的判决书。 在两个判决下来以后,贾先生直接联系之前所有发过苏洋《斗战胜佛》负面新闻的网站。 律师函,胜诉的文件加上他拟好的报道文章一起邮寄过去,目的非常明确:要不然法院见,要不然发稿子。 于是,这两起案件铺天盖地的在各个网站,公众号上刊登了。 因为是贾先生写的稿子,所以稿子的倾向性显然是倾向于经纪公司。 再加上,有法院的判决书,属于已经定性的事情,根本没有任何可以争论的点,所以在楚红还在看守所的时候,她和王导的事就传遍了整个圈子。 在贾先生拟好的文章里,王导是一个没有真才实学,喜欢潜规则,而且...还背叛伙伴,出庭作证的二五仔。 楚红则是一个私生活混乱,陪睡换资源,狂妄自大,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为了一己私利,可以损害公司利益的恶毒女人。 甚至,贾先生不知道从哪里还搞到了楚红在医院的病例,上面赫然写着:梅毒1期。 梅毒这种东西可是性病啊,除非私生活无比的混乱,要不然根本就不可能得上。 这更是增加了楚红私生活混乱,靠着陪睡赚取资源的事。 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