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只是时空向导忽然出现,才让事情变得有些扑朔迷离,让仰慕看不透。 杨牧从来也不是执着的人,想不明白就不想,城中还有很多事需要他来处理。 这是一座超过一亿人的大城,幸好后方花鸳世界里过来的人有三十亿,总能将这些人吞并融合。 关键还是杨牧一手佛像一手屠刀的政策好。 这比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更细致一些,只要愿意当同伙那就让你感受佛光普照,与我为敌直接杀你全家九族祖宗十八代,一点也不含糊。 这种做法并不会招人恨,反正一个人有问题株连所有认识的,不把那还在怀中啼哭的婴儿都杀光,那都不算完,哪里还会留下祸害。 这是杨牧下的命令。 许多年后他依然相信自己是个好人,可既然出来争霸天下,他绝不会让一丝仁慈的心在灵魂里作祟,占一个地方,他就要这里变成自己完全管控的疆土。 这不是暴.政,只是残忍血腥而已。 消息以很快的速度传入八千公里外的魔都。 魔王的婚礼还并没有举办。 十二王悉数到场,魔都本来一片喜气洋洋,可这消息打破了所有的一切。 收到消息十六分钟后,魔王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召见的是鬼王,以及南方二十四城的城主,刚好他们为了庆祝魔王的婚礼都来了。 魔王,这个八百多岁的老妖怪,其实大多数人对他都很陌生,基本是没见过。 对于他而言,人们知道的大多都是传说。 此时在大殿上,魔王穿着很是宽松的长袍,只是露出了一条雪白的大腿。 他的脸上带着黑色的面具,看不见五官,一头长发很是飘逸,怀中抱着一只慵懒的猫。 人们知道魔王是男的,只是还会不经意的去看他露出的一条腿。 那腿真的很美,很可能超过了大多数女人,可以给人无限的遐想。 大殿里非常安静,没有人敢与这位已经在大路上统治了八百年的王有一点唐突。 别说他们,就是鬼王也不敢。 当初十三个人都还年轻,说是要统一天下,一片热血。 可是过了这么多年,早就物是人非。 鬼王都有差不多四百年没见过魔王的真容了。 终于,那猫可能是舒服了,发出了咕咕咕的声音,打破了房间里的寂静。 鬼王开口,声音很梦幻,竟听不出男女,反正很好听就是了,一种磁性的中音。 “他们给我带来了消息,那人叫杨牧,自称暴君,他直接干掉了你在东郡边城安排的四百万大军,长驱直入进入了鬼王城,这就等于南境都丢了,要知道,鬼王城的力量是辐射南境的,没了鬼王城,那广袤的土地就再和我们黑魔帝国没有一丝的关系。” 鬼王表情很差,他本来看上去也是个文弱书生一样的男人,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王,让我回去,组织南方诸城,重聚人马,抢回鬼王城。” “抢回?鬼,你从来就没有拥有过那座城啊,据我所知,暴君进城后,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完全降服了它,就算它已没了大军守护,倒戈的也太快了,哼,你是个厉害的人物,可我不得不说,你真的不适合做一个城主,要么用仁政让万民敬仰,要么就真的做个暴君让人怕你到灵魂深处,可你做的一点也不好!两点都没做到。” 鬼王没有争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