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间,有一人站了出来: “三哥,我来。” 天歌向那人看去,此人身材虽不如许三魁梧,却也算得上精壮,手中提着一杆长枪,红缨衬着烈日下锃亮的枪头颇有几分英武。 许三松了一口气,抬手拍了拍那人肩膀: “好,那就十六你先来。” 天歌没有什么问题,只对许三道:“接下来的顺序,有劳安排。” 说着抬脚往旁边的武器架边走去。 就在这时,忽然再听一道“咕咕”声。 天歌停步转身,正对上树下孩子们的视线。 蹙着眉头,她似有几分疑惑看向桌上的糕点:“天气大,糕点放凉了可就不好吃了。还是说,你们不喜欢?” 此话一出,众乞儿顿时眼睛一亮: “喜欢!” “那还不去打水洗手洗脸?” 一听这句话,顿时雀跃传来,眨眼间井边便被人围满。 先前颇有几分硬气的田鸡依旧梗着脖子瞪天歌,但那余光却不由自主地在井边和石桌上梭巡。 天歌无视转身,却在回头之后,弯了弯唇角。 再闹的孩子,终究还是孩子。 等到抓着糕点的乞儿们和剩下的游侠们在校场旁围城一圈的时候,天歌已经挑了一杆同样的长枪过来,只是那长度,显然比十六的短上几分。 但对上天歌的身高,却正正合适。 依照切磋惯例,天歌对十六抱拳为礼,谁曾想后者却皱着眉头,看着天歌手中缨枪: “林公子惯用的怕不是这兵器吧?” 他记得上一次交手,此人所用,乃是一根金丝。 天歌摇了摇头: “这个就可以了。” 加了金蛊蚕丝之后的天罗丝,便是真正的天罗丝,远飞她往日所用可比。 今日只是点到为止的切磋,不是毁人器械的你死我活,并没有用天罗丝的必要。 然而听在十六耳中,却觉得天歌这是有些瞧不上自己。 况且,他也不愿以己之所长,欺人之所短。 “林公子还是换用金丝吧。” 天歌摇头:“不用换,缨枪也很好。” 说着,左手负于身后,右手挽出一个枪花作迎战之姿: “请。” 事已至此,自然再没什么好说,十六一咬牙,出手并无客气。 辱人者,人必辱之! 长枪直刺而来,天歌却是急退避过。 一出手便似底气不足的模样,使得旁边观战的田鸡鼻子哼气,“果然是没什么能耐的小白脸!” 说着顺手从旁边孩子手中掰下一块糕点塞进口中,气得那孩子直跺脚: “田鸡!你做什么!” “你中午又不是没吃,刚才还肚子叫,羞不羞?”田鸡脸不红心不跳。 那孩子却是委屈,“你吃的比我还多,干嘛还抢我的糕点?” 说着一口将剩下的半块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对田鸡做鬼脸。 田鸡不屑哼声,“幼稚!” 几块糕点就给人收买了,他才没这么肤浅! 就在这时,人群中忽然传来一声倒吸凉气之声,惹得田鸡忙不迭顺着众人目光看去。 场中依旧是一高一低、一壮一瘦两个身影,但局面却已经不再是先前的追躲之势。 只看两眼,田鸡便明白了大家缘何会是这般反应。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