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武四年的春天,整个天下都很平静。 中原的赵匡胤依旧卧薪尝胆,不对,是精心准备谋划,对于诸藩镇,不断的进行削权。 首先,大宋朝廷调发近畿甸丁夫数万人,修筑畿内河堤,保证春耕以及漕粮的供给。 其后,赵匡胤以文臣知州事,惩五代藩镇强盛之弊。 当时,中原五代更替,异姓王,以及带相印者不下数十人,这些人都存在,对于赵匡胤而言,只是继位时稳定统治的权谋之策,随着这几年来位置安稳,他心有不甘,生怕人家学他。 于是,他用赵普计谋,渐削其权,或因其卒,或因迁徙、致仕,或遥领他职,皆以文臣代之。 从此,改变了武人治民的局面,过度到了文人治民,对于民生而言,是一项极大的宽厚。 虽然文人也有贪腐,但武人更过分。 武人经常会劫掠百姓,收税也没有定期,想收就收,兴致来了,还会进行一场屠杀,冒良为功,随心所欲,百姓深受其害。 南方各国其实早就过度到了文人治民的局面,但中原却还是老样子,除了开封府周边的十几个州县,赵匡胤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才开始改革。 除此之外,赵匡胤还实施了三项措施改善民生。 首先,下诏勿追索县吏会州。 在五代时,各县收税毕,州会令县吏会集于州。 因此,县吏必贪腐更多的赋税,用来贿赂州吏,这样一来,百姓就会面临更多的额外的赋税,从而破家荡产,民甚苦之。 赵匡胤不允许集县吏于州,也算是治病不治本吧! 其二,朝廷下令,各州县复置义仓,官所收二税,每石另输一斗蓄于义仓,以备凶荒。 这个没什么可说的,是朝廷的正常举动,但又不正常,这是五代几十年来,朝廷第一次为民着重,开始行使朝廷的责任,也算是一场好事。 其三,始置诸州通判。 在各州,设置通判一职,辅佐主官掌军民之政,地位略低于主官,行监察之职。 大州有的设置两名,更关键的是,赵匡胤又令节镇所领的州县,也要设立通判,让州县的官吏能够向朝廷上书奏事,名义上归属于朝廷,不属藩镇,于是节度使之权益轻。 李嘉也在各州设置了通判。 得益于南方各国文人掌权的局面,地方权轻而中央重,所以通判一职并没有监察地方的权力,而是分地方司法之权。 这般说吧,大唐的通判,其实就是把审理案件的权力,从地方主官手中剥离出来,专门进行审理案件的。 这叫事业又专攻。 一个文官或许可以很好的治理百姓,但却不是个好法官,而理论上来说,司法的公正,其实更贴近百姓,也更为重要。 通判专职于审判司法,转运使司负责收税,巡检负责治安,县令负责行政,某种意义上来说,地方是四权分立的局面。 这对于朝廷来说,是再好不过的局面,各人责任分明,推诿不得。 北宋在不断的改革,平衡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