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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让主角爱我了[快穿] 第119节


一条野狗、一条野狗竟然不想回戈壁吗?

    许静陈宇收养了池小天,他们对池小天很好。

    池小天都很少吃猫粮,陈宇承包了他们仨的饭,池小天每天都有新鲜的猫饭。

    十七楼很高,太阳很大。

    池小天的皮毛被晒的热乎乎的,蓬松的尾巴垂在窗户下面,优哉游哉的摇晃着。

    系统问池小天:“和狗分开你不难过吗?”

    “难过?”

    池小天懒洋洋的翻了个身,换了一面继续晒,“不难过啊,这不是已经是最好的局面了吗?”他又不能跟狗回戈壁,他在野外活不下去的。他更不想让狗戴上项圈和嘴套,真的被人当狗养。狗是他见过最帅的狗,是戈壁的王。

    他在这里好好地,狗在戈壁好好地,不是很好吗?

    系统想了想,觉得池小天说得挺有道理的:“也是。”

    狗是戈壁的王呢。

    它要来城市真的能接受被天天拴着,只能在一百平的房间里活动么?太难为一条野狗了吧。

    陈宇的工作没许静忙,或者说,他一年就集中忙几个月。他穿着围裙拖地,又开始嫌弃池小天了:“祖宗,咱求求你了,你能不能少掉点毛?”

    一年掉两次,一次掉半年,他现在天天用吸尘器打扫猫毛。

    池小天瞥了一眼陈宇,改用屁股对着他。

    高贵冷艳中带着一点微妙的嫌弃,掉毛是他能控制的吗?

    被一只猫鄙视的陈宇,他讪讪的摸了下鼻子:“……哈,哈哈。”

    就很尴尬。

    陈宇扫完地还记得他亲亲老婆大人交代给他的陪猫玩的任务,他去拿了个逗猫棒,在池小天眼前面晃悠:“咪咪,咪咪看这里。”

    池小天摇尾巴,充耳不闻。

    陈宇又去换了激光笔,花枝招展:“咪咪,咪咪!”

    池小天没看激光笔,看了两眼陈宇。

    陈宇还买了别的玩具,是拧上发条放在地上就会跑的电子老鼠,他放跑电子鼠,语气非常夸张:“啊。老鼠!咪咪救我!”

    池小天:“……”

    他扭头,“他好蠢啊。”

    系统想替陈宇狡辩一下,但没有成功。

    陈宇努力了好久猫才动了一下,白猫站了起来,顺便伸了个懒腰,陈宇以为白猫是对他珍藏的迪迦感兴趣了,还想着要不要忍痛给白猫玩一下,白猫跳下来,路过了他,径直跑向了两米多高的猫爬架。

    连一个眼神都没分给他。

    陈宇哇一声跑开了,他去给许静打电话:“老婆,咪咪欺负我!”

    许静忙的一批:“就这?”

    陈宇点头:“它都不理我……”

    嘟嘟嘟。

    许静也把电话挂了。

    陈宇:“……”

    这下真他妈要抑郁了。

    许静和陈宇是把池小天当孩子养的,从2034的春天到2035年的春天,整整一年,池小天一次病都没有生过。

    他吃得是最好吃的猫饭,睡得是最贵的猫窝,不高兴还可以挠挠沙发,当然,他没有挠过沙发,他有专门的猫抓板,他还有拆不完的快递箱。

    池小天除了有次故意把陈宇的拖鞋藏到了床底就没有干过坏事,许静后来跟养猫的朋友交流的时候,真的觉得她能养池小天这么乖的猫简直就是上天眷顾。

    池小天偶尔会出去溜达一下。

    他会坐电梯。

    小区下面有花坛,铺着很厚的草地。

    白猫趴着,摇摇尾巴,啃啃草,雪白的皮毛在阳光下简直白到反光,一黄一绿的瞳孔漂亮的出奇,忽然,他嗅到了尘土混合的气味。

    很熟悉。

    白猫缓缓的抬起脑袋,那是只高大凶戾的流浪狗,它的影子笼罩住了白猫,粗壮的尾巴低垂,叫声呜咽:“呜。”

    它来找我了?它怎么找到我的?

    池小天呆滞了一下,随即欢快的应了声,夹子猫叫声很嗲:“喵。”

    流浪狗看着向它翻肚皮的白猫,低头舔了下白猫,眼神温吞:“呜。”

    白猫叫的更嗲了,还往狗身下钻,使劲的蹭:“喵喵喵喵。”

    狗趴下了。

    它温柔的舔它的小猫:“呜。”

    戈壁距离海市有多远?

    狗不知道。

    戈壁到海市有多少个岔路口?

    狗还是不知道。

    它从戈壁走到海市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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