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的是没有伤到眼睛。 清理伤口时,她紧握着程朝的手一声不吭,倒是程朝有些腿软,视线一直回避地落在她书包的挂饰上,那还是几年前胡向云带给她的小兔子玩偶。 玩偶的眼睛折射光线时更显得晶莹透亮,否则也不会被他发现躲在角落的程夕。如果他没有发现,程夕就不会跑,也就不会摔倒受伤。 归根到底,是他让程夕遭了罪。如果可以,他宁愿这伤口落在他身上。 折腾了半天才处理好伤口,从医院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大半。 程夕左边的眼睛被纱布挡住,右边的眼睛也因为哭泣而有些红肿,奚冉见她没有大碍,模样却又滑稽,憋着笑,无不惋惜地咂嘴:“好好的一张脸,要留疤了。你说你跑什么呢?” 程夕微微地偏过头去,在程朝手心里狠狠地抠了一下,被程朝抓住手指背到身后。 “谢谢你们,今天太晚了,我就先带夕夕回去了,明天我再把钱还给你们。” 叁个人谁都没想到要去医院,又没有大人在身边,医药费还是一起凑出来的。 “那行,我们就先走了,你有事给我们打电话。”奚冉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项磊拉走了。 走得远了,她才得以挣开他的手:“你拉我干嘛?” “人家亲兄妹,哪用你操心?” 奚冉还是不放心,又回头看了几眼。 “走了走了,别看了。”项磊在背后推着她往前走。 “臭石头,你好烦!” “烦我也要说,程朝根本没答应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奚冉停下脚步问:“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是打听过了,”项磊把小电瓶车骑到她面前,嬉皮笑脸,洋洋得意,“你还是和我最般配。” “滚!” “好好好滚滚滚,那你走不走?” 奚冉很没骨气地坐到后座上。 项磊激动地吹起一声口哨:“友情提醒一下,最好抱紧我的腰,我骑车很快的。” 回答他的是落在后背上的一记巴掌。 电瓶车穿梭在无人的路上,晚风灌进衣服里,把项磊穿在外面的衬衫吹得鼓起来,轻轻地贴在奚冉脸上,倒像是项磊在拥抱着她。她的脸忽然烫起来,鼻腔间满是洗衣粉的气息。 真是奇怪,他什么时候这么爱干净了。 奚冉悄悄地伸出手,拽住衬衫的边角,衣服不再贴着她,拥抱也被迫分开。晚风从她身前穿过去,竟然有些凉意。她手上忍不住放松了些力气,衬衫又鼓起来,小心翼翼又无比珍重地蹭着她脸上的绒毛。 同病相怜的人啊,拥抱总是温暖的。 项磊跑调的歌声从前面传来:“共你有过最美的邂逅/共你有过一些风雨忧愁/共你醉过痛过的最后……” 学了大半年的歌,居然还是没一句在调上。 “喂。”她拍拍项磊的背。 “干嘛?” “要不要去江边吃烧烤?” —————— 歌是张学友的《只想一生跟你走》,我觉得泳儿翻唱的版本也好听~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