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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之事 11.7


里最深处的感情。

    一开始被接触的时候,并没有用尽全力的排斥,不明白下意识的默许是懒散还是期待。然后他慢慢发现了,自己对于那些感情是有反应的,对于一个比自己小了三岁的学弟,内心里每一次微小的悸动都造成衝击性的矛盾,狠狠的鞭笞神经。

    第一次真正在还能喜欢的时候,明白喜欢这件事情,弄懂了自己是想跟他相处才默许他在身边,是留恋他的触碰才把自己交出去,是想索求他的关心才笨拙的抓住那隻手臂。

    但随之而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罪恶。

    一直跟蓝学温相处,他发现自己常常想起过去的事情,突然注意到衣柜里的水墨画,看到参考书的一页,有李慕偷偷画他的上课样子的涂鸦。

    都是李慕。

    痛觉一点一滴地被回收,不到真正受不了的时候,都还是不愿意承认的──

    自己比想像中的,还要更加地喜欢李慕。

    过了那么久的时间,直到有另一个人闯进他的生活,告诉他爱是怎么一回事,他才像是浮出水面一样,看清了事实。

    迷茫了那么长一段路,他才终于可以不克制让自己大声地哭泣,承认自己也是那么的喜欢他,承认那个人走了几乎就毁了他的全部,才发现自己原来也是那样不成熟的人,会把全部的自我都放到另一个人身上,既可悲又自暴自弃。

    这个时候才有办法说出来,说我也是那样的深爱着你。

    提笔写信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的习惯,但是没有能寄出的地址,只好全部收在抽屉,不知不觉积了很多,却大部分都没能如自己希望的传达思念,反而进了同样绝望的死胡同。

    每次想釐清自己的想法,写一写总是变成,我好想死,死了可以去你的身边吗?你走了之后我根本不算活着,我站在高处就想跳下去,我在月台边总想着自己被辗得血肉模糊的样子,我开始策画要怎么不被任何人发现的从世上消失,开始思考要怎么不那么困扰世界的死去,最后我想到的方法是跳河,然后最好不要被打捞上岸,漂流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在那里安静的腐烂。

    他写不出最后一句:因为你,我才变成这样。他写不出来,多像怨妇。

    还记得有谁跟他说过,情绪从来不是他人给你,是自己给自己的,所以不要怪别人让你不好受,是你决定要不要让自己悲伤,那是他还会任性的时候某个大人告诉他的,在那之后他都极力掩藏自己的痛苦跟难过。

    但是,克制不了,可以控制表情,可以控制举止,却控制不了情绪在胸膛翻腾,若要把那些全部怪罪到某样东西上,他还是只能怪罪自己,是自己心理素质太低,毫无抗压性。

    所以他最后把那张信撕了,确认碎到无法辨认内容才扔进垃圾桶里面,再次提笔好好写下了没有指责的文字。

    对不起,那时没有勇气去认清自己。

    我想我也是喜欢你的,但是又觉得那样的说法不够准确。

    对你的形容词,我也是花了三年的时间,才找到最后的答案。

    你不是朋友,也不是恋人,却是我仅有的全部了。

    若能重来,我也想不顾一切的把你的双手握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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