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回在纽约,他能把藏在小巷里的各种馆子如数家珍。余笙想,他肯定是喜欢美食的。 然而,他还是会选择用泡面糊弄了事。 至于理由,无非是为了节省时间。 他的工作强度本来就大,长此以往,肠胃迟早会出问题。她自己深受肠胃炎烦扰,犯起病来苦不堪言,她不想林嘉誉也变成这样。 稍微提醒一句,应该……不算多管闲事? 余笙这么想着,便下意识地唤他:“林先生——” “叫我名字就好了。” 车载音箱正在播放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女歌手哀伤精致的高音盖过了他的话语,余笙没有听清。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 歌曲唱到“i'll remember to love”时停住了,林嘉誉关掉音箱,车子里只能听见空调呼出暖风的声音。 他迎上女孩的视线,路灯昏黄的光芒从高处坠落,为他棱角分明的脸庞绘出阴影,也为他凉薄的表情染上暖意。 “我说,叫我林嘉誉就好。” 余笙感觉心里头有只小鱼浮上来吐了个泡泡,又潜回深暗的水底。 可是那个小泡漾起波纹,圆圆圈圈,皱了水面。 “那你也一样。”她固执地说。 “你也不要喊我老师了,可以吗?” 她眼睛里好似散落了星子。 不敢太明目张胆的期待,小心翼翼的试探,都在她眼底交织闪烁。 秋凉,林嘉誉没来由地感到一阵燥热,难以消弭,便轻轻挪了挪身子。 穿得太厚了? 他没有过多在意。 “好。” 他答应了女孩的要求。 “余笙。” 原来,自己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是这种感觉。 她心满意足,嘴角勾起恬淡的弧度,如新月的芽儿般轻巧温和。 “谢谢啦,林嘉誉。” - 每次和林嘉誉前往公共场合,余笙都觉得他们在演谍战剧,剧情则是使出浑身解数潜入敌营。 一顿饭吃得提心吊胆。好吃是好吃,但是担惊受怕,入口的滋味多少也受到了影响。 不过,有惊无险。 除了服务员试图索要签名跟合照,没有发生别的意外。而林嘉誉也耐心地圆了服务员的小愿望。 余笙全程低着头,做贼心虚。 也不知道别人看见她是什么眼神。 她没敢看,怕那些人记住自己的长相。 回到小区,她闷在胸口的气才缓缓吐出去。 林嘉誉还在开车,只是用余光扫向她,说:“你要是不喜欢吃,可以直接和我说,不用强迫自己。我这个人不挑食,什么都能陪你吃。” 余笙马上明白他误解了自己的叹息。 “不是的,我只是怕给你添麻烦。” 余笙说:“总是有狗仔跟踪你,万一传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谣言就不好了。” “只是吃饭,他们能做什么文章?” 余笙随便想了想,都能想出一箩筐吸引眼球的标题。 别说他被拍到和异性一起吃饭了,就算只拍到他一个人吃饭,狗仔也能编出“林嘉誉疑似失恋,伤心吃独食”这种新闻。 更何况,和他吃饭的这个人,饭后还跟他回了家。 余笙不自觉地左右张望,害怕树丛里藏着狗仔,正举起长-枪短炮对着他们。 回家后,林嘉誉又一头扎进了工作室。 直到深夜十二点,他除了中途去了一趟卫生间,其余时间都待在里面没出来。 余笙担心的全都是多余。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