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俩的曖昧之火烧得越来越旺,公司同仁们都在关注我和萧智煊的互动,并在午餐时充分更新最新动态发展,让我压力很大──于是某天起我就不想玩了。 我传讯息告诉他,一切到此为止吧,我要真的喜欢他的话,哪来那么多戏。 网路金句说得好,不够喜欢你的人才会吊着你,真喜欢你的人怎么捨得你伤心。 萧智煊传讯息给我:『我们试试,就试试,好不好?』 我想了下,很直白地回绝他:『不要。』 于是那天下班后,他脸色铁青堵在一楼大厅,见我下来,强势地抓住我要跟我好好谈谈,怎么都不放行。本要返家的同事们纷纷留下来围观,甚至还有些人不停帮他说话,怂恿我和他在一起。 我骨子里有种劣根性,喜欢跟人唱反调,他们越要我往东走,我偏要给他往西飞飞飞。 萧智煊低头瞅我,我气势凌人抬头瞪他。他好笑地说,你平时活泼爱笑,原来还有脾气暴躁的一面。 我顶回去:「还有更可怕的!」 他似乎觉得很有趣,一双眼睛亮灿灿的,「怎么更可怕法?扎小人吗?」他眸光往下一扫,「或用你的高跟鞋敲我后脑?」 「我我我……你你你……」可恶,连续参加闺密们私下举办的口才辩论大赛,蝉连三次冠军,登上至高无上荣誉殿堂的善辩皇后我,都快要词穷了。 萧智煊见我头顶冒烟,弯下身来在我耳边低语,问我要不要跟他去没人的地方私下谈。我担心他是不是想趁机盖布袋围殴我,所以坚持不跟他走,两人僵持不下,场面一度闹得很难看。 后来程寅走过去,我心生一计,直接指着他大喊── 「其实我喜欢的类型是那样的!」 眾人顺着我的指尖望过去,同时噤声。我彷彿看见他们联手为萧智煊点燃一长排蜡烛,让他的爱情一路好走。毕竟以程寅这种时尚灾难的穿搭风格来说,挑战门槛实在太高了! 那天过后,不只萧智煊逐渐放弃他的帅气人设,公司里其他男同事们也逐渐走起颓废路线,一个穿得比一个邋遢,一个丑过一个,整体顏值呈现雪崩式毁灭。 造孽造成这样,我担心自己变成女性公敌,所以那阵子过得非常低调,遇到积极前往崩坏路线的男同事们,还不忘好心鼓励他:「哇!你现在变得很有个性耶!这套西装是骨董吗?是阿公那个年代传承下来的吗?」 虽然我万万不愿意看到眾人这么堕落,但情势已走鐘至此,我实在无力回天。 公司里的流浪汉越来越多,我好害怕,我好想跳槽,我每天都好忧鬱,所以下班时间一到,我就立刻抓着包包破门而出。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这句话果然有点道理。 程寅因为我的当眾告白,成为公司里的男性风范指标人物、雄性生物们争相模仿的对象,他那种乡村朴实风格一时炙手可热,蔚为流行,这点着实让我非常惊讶。 这真是一间相当奇妙的公司呢! 有天中午,我跟同事梨子出去吃饭,进了餐厅之后我巡视一圈,刚好程寅也在里面。他看看我,我看看他,彼此脸上的表情都非常复杂。 我让他成为公司的红人,他会不会很想揍我? 选定他对角线的位置后,我背对着他,躲在远远一张小桌,坐在梨子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