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会是空前,但会是绝后,因为空前的我们没想过会做,而后的我们也没法再去做,这种东西,只能用一次,而且用了一次,就不会想在用了。 正确来说是,无法再用了。 这东西摸不到,却看不到,即使只有一瞬间,却在我心中形成永远,如果要我说所谓的永恆,对我来说就是这样了。 我把口袋所有零用钱都拿出来,包含房间的扑满也一併砸下去,稍微算了一下差不多有五千多块,其实在做这件事情时,黑肉一直问我,这样是否值得,毕竟五千多块对我们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 如果全部都拿来买gamaboy的电池,一颗五块的话,我可以买一千颗,打到手抽筋可能都打不完。 如果全部都拿去漫画店租书的话,租一次要六块,可以看八百三十三次,假设每本书看一小时,也就是说我可以看八百三十三小时,再把八百三十三小时换成天数,等于有三十四天,要连续看完三十四天,看完后我眼睛可能瞎了。 我们把五千块换成很多单位去套用在很多我们喜欢的东西上,虽然说可以让我们完成很多事情,但我想我很清楚 ,即使五千块可以解出很多单位出来,可一但遇上情阿爱的,这单位是怎样也无法公平,价值也是怎样都无法衡量的。 「如果是以后的你,不知道会不会后悔。」当我们在准备这项计画时,黑肉这么问着。 「我也不知道,可我如果现在没做,以后的我可能会后悔,并且很干吧。」 我把五千多块全都拿去买烟火,黑肉说要是买冲天炮的话,一根一块我可以买五千根,但重点是,要让五千根同时点燃是件很困难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我没有那种勇气,我怕到时候变成寒单爷。 「还是全都拿来买仙女棒?一盒二十块,全部砸下去不只五千根喔。」 「那要插满你身上吗?」我说。 「……」然后他就闭嘴了。 我把钱分成两部分,四千块买烟火,一千块买酒精膏,烟火买的是一种叫做轰天雷的东西,一盒一百,有六连发,其威力足以划破天际,升空后会在天空造成轰天巨响,之后爆出很漂亮的绚烂效果,换算之下,我可以买四十盒,至于剩下的酒精膏则是写字要用的,一罐六百cc的话要五十元,等于有二十罐能买。只要均匀的把酒精膏倒在平面上,点燃之后火势会随着你倒的范围烧出图案,当然这点子我不是第一个做的,但却是我第一次做的,而且也是我第一次这么强烈的想去做一件事的。 要把这样一推东西搬到陈亦铃她家是很困难的事情,我们弄来一台小推车绑在脚踏车后面,上面用黑布盖着,那感觉就像在干什么亏心事一样。 「干,真不晓得为什么我要这样帮你。」他沿路埋怨且不断骂脏话。 「你现在帮我,我以后也会帮你。」我说。 「你能帮我什么?」 「反正我会帮你就是了。」 时间是七月二十日晚上,我们花了将近半小时才把「东西」送到她家,我看了下时间是九点多,她家的电灯还亮着 ,然后现在重点来了,要怎样让她看到才是重点。 「用石头砸她家玻璃,这样她就会探头出来看了?」他说。 「靠邀,打破你要赔吗?」 「打扮成送报纸的去敲她门?」 「谁晚上会想送报纸。」 「晚报阿。」 「……」 要我直接去她家敲门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父亲见过我,加上之前的苗栗我已经彻底黑掉了,别说敲门了,就连接近都有难度,若不是,我也不必这磨大费周章搞这了。 「如果我们直接放呢?」 「她如果没有听到呢?」我疑问着。 「她是聋子吗?」 「不是。」 「那就对了。」 在这之前我们就有稍做观察这边的地形,还好不是什么大马路,都是小巷子居多,加上深夜这边鲜少有车子出入,对我们来说更是最好。我们把烟火全都拆开,在地面排成一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