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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我擦!这也太像了!”

    “不能说很像,完全就是一模一样。”

    “怎么搞的?不会是搞错了吧?”

    一说到有可能抓错了人,高广强紧张起来:“小飞,凶手抓到之后认罪了没有?”如果抓错了人,那……三组就是妥妥打脸。

    朱飞鹏道:“1993年11月6日,珠市火车站附近一栋两层平房发生入室抢劫案。一楼临街有两层铺面,做建材生意,二楼两室一厅,住着一家三口。凶手先是撬开一楼关闸门,翻找之后没有找到现金,于是再从左侧室外楼梯上楼,撬开大门。因为弄出的动静太大,惊动男、女主人出卧室查看,他挥刀相向,砍杀数刀之后将他们砍晕在地,再从容将室内财物洗劫一空,其间还砍倒哭闹的三岁小儿。”

    刘良驹心一缩,问:“孩子没事吧?”

    朱飞鹏道:“一家三口经过抢救性命无忧,但孩子脑袋被劈砍两刀,受伤严重,智力受损。男主人落下残疾,至今走路一瘸一拐,女主人面部留下疤痕,毁了容。”

    所有人都摇头叹息:太惨了!

    朱飞鹏继续说案子:“这个案子太过凶残,在当地影响恶劣,惊动了省厅,责令迅速追查凶手。向晚你记不记得?当时珠市公安局没有刑侦画像师,听说季昭的名声之后过来请他画像,根据当时受伤较轻的女主人描述完成画像,很快就锁定了凶手,将他缉拿归案。”

    赵向晚点了点头,这个案子她有印象,虽然她没有全程参与,但因为需要季昭画像,她有协助沟通。虽然是半夜,但因为女主人曾经拉亮过灯,在那一刹那看到了凶手的面貌,因此描述非常完整。两年过去,赵向晚已经遗忘了凶手长相,但现在看到眼前照片,她的记忆被唤醒。只是酒醉男子当时胡子拉碴,与画像有较大差别,一时之间没有认出来。

    当时她感觉凶手行事嚣张至极。

    一般劫匪入室,还会蒙个面。他倒好,一个人就这样大剌剌提刀撬门进去,见人就砍,也不管是死是活,拿了钱财便走。

    凶手名为邱三勇,被当时报纸称之为“悍匪”。

    赵向晚问:“凶手认罪了吗?”

    朱飞鹏摇头:“没,邱三勇嘴硬得很,一直不肯认罪。但据目击证人所说,当晚曾在案发现场楼下看到一辆黄色出租车。邱三勇虽然狡辩说他晚上喝了酒在家里睡觉,但由于没有证人,案发当晚行踪成谜。脚印痕迹比对一致,在他屋内搜出照片上的这把砍刀,关键是认人环节里女主人一眼就认出他来,说就是他。证据收集齐全之后,检方起诉、法院审理,我印象中最后好像是判了死缓,目前应该在沙洲监狱服刑。”

    赵向晚再问:“凶手的基本情况是?”

    祝康看着卷宗认真回答:“邱三勇,1962年出生于罗县天武乡后湾村,高中毕业当兵入伍,当过汽车兵,还有军械验枪员。1983年复员回来之后,邱三勇进了珠市运输公司,1986年出来当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在当时算是高薪,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不满足于现状,和战友、朋友在一起喝酒吹牛,话里话外都是觉得老天不公,想要一夜暴富。结过婚,生了个儿子,但婚后夫妻关系紧张,两年后离了婚,儿子归前妻抚养。”

    赵向晚若有所思:“当过汽车兵、军械验枪员?这说明邱三勇对汽车修理和枪械都十分熟悉。这样的人,如果不满现状、想要报复社会,破坏力很大啊。”

    祝康点头道:“是啊,所以当他抓捕归案之后,虽然他没有认罪,但因为证据链完整清晰,法院判定他罪名成立。”

    朱飞鹏道:“案发当天,他说和朋友们喝了酒,喝得醉熏熏的,回到家倒头就睡。问他为什么家里有刀,他说买来放在出租车里防身。他穿的是解放牌胶鞋,鞋印比对吻合。”

    高广强问:“刀上有没有血迹?”

    朱飞鹏回答:“刀已经被清洗过无数遍,没有发现血迹残留。”

    高广强再问:“血衣呢?”

    朱飞鹏:“应该是被扔掉了,家中没有发现。”

    高广强皱了皱眉:“财物呢?”

    朱飞鹏:“抓到他的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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