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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在树下,他没法看到蜂王,只能从最终蜂群的抱团情况来分辨蜂王在不在。

    看了看周边,见河滩边阳光正好,又有几块被流水冲刷得光华的石头散落着,倒也是个烤太阳的好地方。

    连续阴冷了数天,能好好烤烤太阳补补钙,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儿,反正等着也是等着。

    只是,当吕律走到那块最大的石头旁边时,正准备坐下,却被旁边另一块河滩石上的一团东西吸引。

    他走了过去,蹲下来仔细查看,那是一团细长的比拇指还小一些的黑绿色粪便,里面夹杂着些小鱼的骨刺,伴随着浓重的鱼腥味儿,水分在石头上浸湿一小片,很新鲜的样子。

    “应该是刚拉没多久,好东西啊!”

    吕律认出这玩意儿的时候,神色变得惊喜。

    因为这是水狗子的粪便。

    水狗子,是东北人对水獭的俗称。

    东北的水狗子,比别的地方要大得多。

    他前世收售山货,没少接触水狗子,对它了如指掌。

    水狗子皮毛美丽,有着稠密的底绒,手感细腻,质地丰富均匀,并且不易被水浸透。正是这些特点,让它的皮毛变得非常昂贵,比起紫貂皮也差不了多少。

    这还没完,水獭肝是珍贵的药材,就连它的肉也是能入药的。蒙医中大名鼎鼎的“萨日玛莎”就是这肉。

    就连这粪便,也是极好的东西,因为总有些动物喜欢寻找食用,比如赤狐、豹猫等,是天然的诱饵。

    有着新鲜粪便,就说明这附近的河边,住着有水狗子。

    要是搞到手,熊胆加上它的皮毛一卖,轻松买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毫无压力。

    吕律心里一下子变得火热。

    他太希望自己能尽快弄到一把枪了,无论是狩猎还是防身,都有大用。

    眼睛在周边扫视好一会儿,在河流下方,陈秀清被熊瞎子拍落的河湾处,吕律远远地看到稍微平缓的水流中荡漾的水波,那里,一只水狗子仰面浮在水面上,正用小短腿抱着一条鱼啃着。

    勾引我!

    吕律眼睛定定的看着它,这身条得有八十厘米,是真大啊,那身皮毛是更是漂亮。

    但是,他也很清楚,就凭自己手里的弹弓,对它根本就没什么大用。

    可别小看了水狗子,在水中如鱼得水,在陆地上也不孬,别看腿短,行动那是相当敏捷,加上锋利的爪子和牙齿,遭到攻击,那是敢跟比它大许多的动物对抗的,性格很凶猛。

    吕律曾听说,有人带狗打围,几条狗围住一只水狗子,还有猎狗被反咬致死的记录。

    那身皮毛,越完好,价格越高,多弄破一点都是损失,也不能用枪,更不能让元宝来咬。

    只能智取啊。

    而捕捉水狗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伤皮毛的木板夹子了。

    他稍稍收心,目光重新落到那石头上的粪便,在周围转了一会儿,又找到了几处水狗子的粪便痕迹,然后在旁边数米处的一个枯木桩子下,看到了一个洞穴,还有经常走动在潮湿的泥地上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爪痕。

    吕律立刻有了计较,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是我的了……嗯,明天得去找一下清子,问问有没有木板夹子,借几个回来!”

    这林子的河边,能遇到水狗子,对于吕律来说,是很大的惊喜。

    通常在更大的江河边,数量会稍微多一点点,在这种山中河流也有分布,但数量极少,主要是这些年,为用皮毛出口创汇,被猎杀了不少。在这水域范围,也算是顶级猎食者了,非常难得。

    按耐住心中的兴奋,吕律返回蜂巢所在的椴树下,看到草锅盖中,已经聚集了一大团黑蜂,看样子,得有三四公斤的样子,还不断有黑蜂从蜂巢中爬出来,汇集到蜂群中。

    过冬的时候,有不少黑蜂死去,在野外,现在能有这群势,已经算是很大了。

    黑蜂已经出来得差不多,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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