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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款都贴身放着呢,明天您把箱子钥匙给我,我也都放这个口袋里,手表也戴手上,肯定不会让人摸走。”

    王秋梅关注点全在她手上那沓钱上。

    因为程蔓休息时常往家里买东西,每年都要买新衣服,她一直以为闺女攒不住钱,可根据她几十年的生活经验估计,她闺女手上那沓钱不少于三百,挑眉笑道:“你还挺能攒钱。”

    程蔓也不谦虚,笑眯眯地说:“怎么说我都是您闺女,不说学到您的全部,七八分总有是吧。”

    “会攒钱就好,这过日子啊,就得精打细算的,太没成算可不行……”王秋梅靠着床头,畅想起来,“不过平洲工资高,你也有工作,花钱不用太抠唆,该吃吃该喝喝,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早点生个孩子。”

    这话题转得让程蔓猝不及防,红着脸喊:“妈!”

    “哟!还不好意思了?”王秋梅打趣问,“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谁结婚不生孩子?”

    程蔓:“我还小呢。”

    “二十一了还小?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哥都能打酱油了。”王秋梅开过玩笑,注意到闺女脸上表情,忙坐直身体问,“你不想生孩子?”

    程蔓轻声说:“没有。”她不是不想生,而是没考虑过这件事。

    前世程蔓的家境很优渥,作为家里的小女儿,她的童年过得很快乐。但随着她踏入小学,这种快乐就渐渐消失了。

    她父母都是高知分子,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但她可能并没有遗传到他们过人的智商,上学后成绩不算差,却始终达不到他们要求的标准。

    更悲催的是,她上面还有个上少年班的天才哥哥,在他的光芒衬托下,她日渐变得平庸起来。

    偏偏父母严格的教育让程蔓没办法自暴自弃,也做不到淡然处之,成长过程中为了得到父母的夸奖,她一直活得很压抑,也放弃了很多喜好。

    那时候她觉得人生很长,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事可以等到以后再去做。

    但她没有等到以后。

    高考结束的那年夏天,她发生了车祸。

    出车祸闭上眼睛的瞬间,程蔓才发现那些她以为不那么重要的事成为了她的遗憾。

    她想放纵地晚上一整天,懒觉睡到自然醒,电视看到眼睛疼;也想参加父母眼中不必要的同学聚会,去唱歌,去滑冰;还想学一种乐器,不为了前途,只为了个人喜欢。

    但她再没有机会……

    可能是太过遗憾,穿越后程蔓虽然失去了前世的记忆,但这辈子的她没有那么努力,也不会总是安慰自己未来很长。

    喜欢的她会争取,想要的她会尝试。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答应陆平洲求婚的原因。

    其实这并不是很好的结婚时机,她今年才二十一岁,又有高中学历,完全可以参加明年冬天的高考。

    都说爱情会影响拔剑的速度,婚姻也可能会影响学业。

    但她喜欢陆平洲。

    因为喜欢他,所以她考虑的是现在,不想去图谋以后,谁知道等来等去,她得到的是圆满还是遗憾。

    也因为这样,在答应跟陆平洲结婚时程蔓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事,以至于现在被她妈问懵。

    不过认真思考起来,程蔓并不排斥要孩子。

    事实上她挺喜欢小孩子的,程明小的时候她没少抱,也愿意生一个自己的孩子。

    但是她心里一盘算,就知道现在并不是要孩子的好时机。

    都说十月怀胎难,但真落到生活里,最难的在孩子出生后,坐月子,带孩子,一桩桩一件件全是事。

    钱还好说,她跟陆平洲都有工作,不怎么缺,他们缺的是人。

    陆平洲生母早逝,父子关系说不上差,但陆父级别高,比他忙多了,这次他们结婚都走不开。

    继母就更不用说了,她嫁过来时陆平洲已经十来岁,到他上军校中间根本没相处过几年,再加上她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两人就面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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