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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系统注意到疯狂上涨的票数,看着将手搭在弗洛里安肩上的沈呦呦,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奇妙。

    谁又能想到,在另一个时空,他们曾是不死不休的仇敌呢?

    但在这个时空里,沈呦呦没有超凡脱俗,所以人群也没有抛弃她。

    她向世间展现了天才的魅力,也在向天才们演示一条不孤独的路。

    就像她脑中所想的——

    当地球都只是宇宙的一粒尘埃,所谓的“天才”,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系统心服口服,别墅内,季知桢也在一条条地读着漫天的弹幕。

    “爸爸,”他终于下定了决心,扭头,“你可以准备退休了。”

    季昀先是大惊,随后大怒,紧接着大喜。

    “你决定了要继承家业了?”他像是中了几十亿的彩票,高兴得连直播都顾不得看了,从沙发上跳起来,“不当科学家了?”

    季知桢的视线久久地停留在屏幕中的小姑娘脸上,注意到她眼中多了一抹从未有过的光。

    “不当了,”他坦白道:“我本来也没有特别喜欢科研。”

    只是希望能跟小伙伴一路走下去罢了。

    季知桢没有告诉过沈呦呦,她是他的第一位朋友,也是唯一一位朋友。

    天才、怪人、首富之子……季知桢从小就挂着太多光环,他深受各式眼光所限,无法与同龄人正常交往。

    哪有孩子不贪玩?

    他并不像沈呦呦生来就喜欢读书,也没有得天独厚的天赋,起初,季知桢也爱玩爱笑,喜欢在泥潭里打滚,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然后回去被妈妈臭骂一顿。

    他爱滑冰、喜欢越野,热爱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户外活动。

    “那就是首富的儿子?成绩也就一般般嘛!”

    “男孩子嘛,调皮是正常的,不过也太不稳重了。”

    “你以为他滑冰为什么能拿冠军?他爸爸可是首富欸!”

    “我记得他爸妈以前成绩都很好啊,好像都跳过级,果然富不过三代。”

    ……

    季知桢无法接受。

    他所有的成就,在“首富之子”这个太过耀眼的头衔之下,都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暗示。

    如果按照青春偶像剧的情节发展,季知桢会变得叛逆、嚣张,或许会成为一个成日玩机车的校霸,一边拒绝继承家业,一边理所当然地当着二世祖。

    但好在,他遇到的并非灰姑娘,而是一位晃晃悠悠的小姑娘。

    沈呦呦那时候才三岁,背着阳光走过来,有些心疼地看着被他揪得满地都是的花。

    季知桢不知哪来的一股气,他一股脑地用衣袖擦干眼泪,理也不理这个小妹妹,扭头就跑。

    跑起来的风卷起了地上的花瓣,季知桢跑回家里,才意识到自己团成一团的试卷似乎在奔跑中不小心掉了。

    老师说了要更正好,带到学校里去的。

    季知桢哀嚎一声,愤愤地躲进被子里去,决定用逃避解决此事。

    然而第二天清晨,或许是内心想成为好学生的心态作祟,或许是想起了昨天偶遇的那个小女孩,他趁司机没反应过来,鬼使神差地跑了出去。

    司机在背后一惊一乍地喊,花坛边上,一枝百合压着一张已经被展平的试卷。

    季知桢迟疑地迈开步伐,首先入眼的是贴得满满的便利贴,上面的字迹稚嫩又规整,每一道题都给了许多不同的解法。

    直到末尾处,原本一气呵成的字变得有些扭捏,写字的人似乎犹豫了一下,才轻轻地写道:“……我可以跟你当朋友吗?”

    哪怕季知桢知道,沈呦呦当时决定跟他当朋友,只是为了劝他不要乱揪花瓣。

    但他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刻。

    这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他唯一一个朋友。

    他要让这场友谊,天长地久。

    于是季知桢开始火力全开,上天或许还是眷顾他的,虽然他在学习上的天赋远不如真正的天才,但他天生拥有比常人更加充沛的精力。

    渐渐的,大家不再称呼他为“首富之子”,而钦佩地尊称其为“卷王”,他渐渐稳占鳌头,勉强赶上了沈呦呦的步伐。

    季知桢想跟呦呦一直在一起,所以选择了科学家作为自己的目标。

    不过现在,他找到一条更适合陪伴沈呦呦的路了。

    季知桢望着小姑娘眼中的星河,脑中全都是一枚枚金币。

    研究宇宙注定是个烧钱的无底洞。

    而季知桢,想成为给沈呦呦烧钱的无底洞。

    作者有话说:

    是的,我们桢桢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号存钱罐!

    其实他还是比一般人聪明很多啦,尤其是在金融方面,但他爸妈过于逆天,季爷爷当时顶多算个富豪,季爸和季妈直接将季家干成了全国首富,而他唯一的同龄对照系又是呦呦,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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