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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末了声音被吻住,他比她温柔得多,亲完说:“下班去我那里,我让老林来接你。”

    钟弥挣开他,车门摔得潇洒。

    “不去!除非你自己来接,我才不在你家里等着你回来呢。”

    京市的春,多风,常有沙尘,空气也总是灰浊,那些古诗词里千百年写尽的柔风细雨,桃红柳绿仿佛和这个城市从不相干。

    那天钟弥的背影,裙角与长发飘飘,很有几分行于春风的诗情画意。

    隔挡风玻璃,沈弗峥看着她即将在转角消失,似乎知道他没将车开走,在目送,她还朝后挥了一下手。

    他笑了声,收回目光,侧过脸,在车镜里照过自己下颌的印记。

    还挺深的。

    整个四月京市都没什么好天,下雨泛阴冷,暖风起沙尘,而且沈弗峥很忙,有半个月都在城南办公,应酬也多。

    他叫钟弥过来住,她说这房子太大,没烟火气,总是不情不愿,他问她不喜欢哪儿,她一时讲不上来,就说总之不喜欢。

    钟弥生日那天,客厅里杵着好几个设计师,一看设计师的衣着打扮,就知道擅长什么风格的都有。

    “不喜欢哪儿,让人都改了。”

    钟弥故意说:“那要是我连房顶都不喜欢呢?”

    沈老板想都没想,手一抬:“掀了。”

    他拉着钟弥的手,哄着,“你不喜欢就掀了,成不成?”

    钟弥这才答应过来陪他住几天。

    那阵子办公应酬事情一桩接一件,又多又杂,沈弗峥忙得几乎抽不开身,就差把一天拆成两天用,一半投入工作,一半忙着跟钟弥换姿势睡觉。

    那也是他办公效率最高的一段时间,越忙越是要将事情安排得有条不紊,挤着时间跟钟弥见面,能一起吃饭就一起吃饭,没工夫碗筷相交,就直接脱衣服床上相见。

    以前谈过恋爱,那时候二十岁左右应该更年轻气盛一些,可能是对象不同,彼此都虚伪利己的话,虽然方便理解,但好像很难做到身心交付。

    他对热恋期没体验,也没概念,甚至不晓得这种荒唐的东西居然可以在他身上存在。

    是有一天,他坐在兴趣班教室外的塑料长椅上等钟弥下班,等了很久很久,才忽然想明白,原来他每天都想见她,是因为在跟人热恋。

    那天应酬到下午,手上忙了许久的项目终于结束,宾主尽欢后,盛澎邀人开泳池趴续第二摊庆祝,沈弗峥没去,他一贯对这种热闹不太感兴趣。

    喝了酒,他叫老林开车。

    钟弥上班的地方在一个不大热闹的小广场,旁边的写字楼因逢周末白领们休假,看起来有点清冷,附近就有一个商业广场,衬得这边的地理位置就不算好了。

    楼下一排餐饮底商看着就萧条,五家有三家玻璃门上贴着转让单子。

    之前都是在车里等人,这栋楼,沈弗峥还是第一次进来。

    绕一圈路,才找到上楼的电梯。

    八楼一排都是补课机构,从小语种到各色乐器,大同小异的双扇玻璃门,里头前台的灯光都明亮,衬得走廊巴掌大的小顶灯欠费一样昏暗。

    他一贯都是气定神闲的,即使喝酒,也从没有醉到不清醒过,所以他确定自己是对钟弥不够上心,居然怎么也想不起来,她上班的舞蹈机构叫什么名字。

    但也好找,甚至都不用他逛完一整圈比较,就有一个从卫生间出来的女老师主动问:“先生找人吗?”

    被人领着,顺利找到地方,他给钟弥打了一通电话,没人接,也就算了。

    算算时间,她现在应该在上课。

    于是干坐了一会儿,他拿出手机,发去一条短信,告诉她,他在机构外的走廊长椅处等她。

    那会儿是下午四点多,他就坐在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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