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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十一、阿雷尔特狂想曲上幕


乐响起。

    那是时下当红的流行歌前奏,底下观眾一阵窃笑。只听见在悠扬的配乐中,艾德开口:

    「我率领一百商人走过幽谷小径

    我们手持锅盖头上顶的都是飞舞的苍蝇

    但是我们英勇镇静因为我们心有光明

    在黑暗之中我们突破恶魔前进

    我们不畏邪龙的吐息我们不怕邪教的陷阱

    用天秤用布匹

    只要有勇气只要有毅力

    奋勇杀敌~为——了——光——明——!」

    他一曲深情地唱完,伴舞群退场,舞台灯再次亮起,里德公爵热泪盈眶与他拥抱。

    「Bravo!太棒了!光之战士啊!」里德公爵感动地说,「有你这样的光辉教徒作模范,镇守前线的我们就更加有干劲了!在格萨公国留下来吧!」

    「唉呀!里德公爵真是过奖!」

    「哪里的话,我们马上就要成立最强的明火军!你一定能成为很棒的将领!」

    「哪里哪里,怎么样的将领都比不上出色的里德公爵啊!」

    「哪里哪里,区区一个公爵怎么能和光之战士相提并论呢?」

    谈话间,里德再叁邀请艾德在格萨公国定居,以卓越的「光之战士」身分成为领军带兵的大将,与他们一同屠戮该死的黑魔教徒。两人谈笑甚欢,欢愉的乐声再次奏响,布幕卸下。

    灯光再次亮起时,又是幕前戏。

    艾德、弗洛伊登与格菈克叁人走在前往琉加峡谷的路上,弗洛伊登对艾德刚才谈话的内容大为感动,直说艾德终于想开了,要回到光辉教的地区做一名将军,未料艾德只是大笑。

    「哈哈哈屁啦!」

    「你说什么?」

    「我说那是屁!」艾德转身耸肩,「我怎么可能真的去带兵杀黑魔教徒啊?我们是商人,随时会死人的地方哪能安心做买卖嘛!」

    「那你刚才干嘛那么附和里德公爵呀?」弗洛伊登指责。

    「话术~话术~叮!」艾德夸张地指着弗洛伊登,帮自己的眨眼配音,「不然每次经过那个暴君的国家,我们为什么都能活得好好的走出来呢?都是多亏聪明伶俐的我的话术啊!」

    「这种可爱的狡猾!」格菈克抱着艾德用力亲了几下,「这才是我的小狗狗嘛!」

    「汪!哈、哈!汪汪!」

    艾德一副狗奴才的吐舌头哈气,弗洛伊登气炸了。

    「你个和恶魔同流合污的说谎精!唉!你迟早会遭到报应的!」

    「你该说我是和平主义者!大卖玻璃~为——了——金——币——!」

    叁人打打闹闹的又下场了,布幕再次揭开,音乐响起。

    此时,舞台上的布置已经换成了简朴灰暗的小空间,后方摆着几尊恶魔雕像,在舞台中央有张木质办公桌,桌上摆着羊皮纸捲和烛台,坐在桌前的一名少女正振笔疾书,她身穿素黑色长袍,身披白色短斗篷,斗篷上有着黑色的七芒星标记。

    「格里嘉巫士——判决书还没写好吗——」

    喊叫的声音传来,少女头也不抬,只说声:「再五分鐘——」

    格里嘉,那是极少数在歷史留名的黑魔教徒,她被誉为魔法的创始人,世界上最伟大的女巫,有关她的传说数不胜数,在某些版本中,她与魔王签约,成为能轻易呼风唤雨的恶人;而在某些版本中,她却是一个伟大的巫士,运用魔法的力量帮助黑魔教徒,使琉加成为当代最强盛的国家之一,是黑魔教歷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存在。

    舞台左侧,艾德鬼头鬼脑地探进来,背后藏着一束花,躡手躡脚地接近格里嘉。

    「艾德,我知道是你来了。」

    格里嘉头也不抬地说,艾德呵呵笑了,从背后拿出了花束。

    台上欢快的气氛转变了,艾德与格里嘉共处的时光是平和而浪漫的,在格里嘉面前,他自称是流浪在东西大陆之间的黑魔教子民,为了钱在夹缝中生存,不晓得对方真实身分的格里嘉巫士抱持着怜悯的情感半接受了他的调情。

    「等我赚够了钱,我要到琉加来定居,到那时候就嫁给我吧,格里嘉巫士。」艾德笑嘻嘻地说,格里嘉只是呵呵笑着,把他的真情告白当成无伤大雅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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