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扬十分迷茫——他不仅迷茫于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更迷茫于自己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说话。 “嗯……”于是他小心翼翼地实话实说道,“咬的?” 谁他妈没事把自己咬成这样?! 沈家骏仔细看了一眼,感觉太阳穴在突突突狂跳。 家人们谁懂啊,这手心还有人形简直是个奇迹。明扬咬手的时间实在太长,大拇指惨不忍睹到最下方的指节也没能幸免。由于一直处于皮肤病的炎症状态,即使无意识地撕咬和抠弄也感觉不到任何疼痛,虽没有很疼,却连手指弯曲都有些许困难。 “什么时候开始的?”沈家骏咬牙切齿地拿出纸,替明扬摁住了出血的伤口。 “你小点声!”明扬紧张地看了眼叶子华,“我也不知道啊。” “不疼吗?” 明扬摇摇头说:“不疼,就是因为不疼才能咬成这样吧。” 一般来讲,指甲附近的皮肤稍微掀开就痛得要死,但明扬不会。明扬的手皮甚至能一路断舍离到指节交界处,只要一个晚上,留血的地方就会迅速结痂,留下小小的一个凹点。 原理就连本人都弄不清楚。 “我吧,记事起就在咬了,”明扬想挠头,手却被沈家骏狠狠制住,“不痛的,你要不松一下手?” “我看止血了没,”沈家骏有点执拗,“没止血就继续摁着。” “你干嘛啊?”明扬的语气开始怪异。 “我干嘛了啊?”沈家骏的语气也开始怪异。 这下好。 明扬又陷入错乱,难道刚才的暧昧全都是错觉? 单纯是我想多了? 他看了眼沈家骏,才发现眼前的男生一直盯着自己。对方的手指蹭到了血迹,见明扬看过来了,忽然觉得恼火得很——他妈的,破了点皮怎么能流这么多血?沈家骏烦躁地看着明扬,一字一句,怒气滔天地说:“我认真的,没开玩笑。” 明扬有些发愣:“什么?” “我前天晚上对你是认真的,”沈家骏说到气头上,每断一次句就颤一下肩,压根没法儿表情管理,“为什么老是这样啊?” 明扬简直莫名其妙:“我他妈哪样啊?” “你自己没感觉吗?”沈家骏的声音很小,小到喉咙哑着,每一个字都用了天大力气,“随时随地要碎掉一样,我压根不烦你拒绝我,这有什么,本来咱俩就没多大可能,你堂堂正正拒绝呗,说我恶心什么的我都无所谓。” 可你尽心尽力地对待每一个人,为什么交心的朋友自始至终只有匡宁一个? 你和弟弟的感情这样要好,为什么老是用羡慕的语气和眼神说起自己的家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