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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伴随着无时无刻的价值贬低,直至支票印章丢失那一夜,一切矛盾积压至顶点。谭天明被藤条抽了整夜整夜,至十七八岁才懂得:惹恼陈沪君的究竟不是自己,而是她自己的不如意。与陈沪君那点事情,早已见诸报纸,谭天明不愿再赘述。在?那场骂战中他想?要发泄的也并非他自己的怒火,今日他想?讲述的也并非关于自己的事,而是关于隔壁子夜。

    谭天明很早就听说陈家?姐弟性情相仿,一样的风风火火,一样的“暴躁”。但由于“不打不成器”,“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过于深入人心,以至于暴力也在?这种文化理念下变得正?义且合法,有时甚至受害者也觉得自己“应得”。事事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有时未免恐怖。有时类似于女孩子被强|奸后,想?着 “假如我?爱他” ,这不可挽回的伤害就合理了;有时类似于 “假如我?该死” ,受到不可挽回的创痛时努力寻找 “我?本就活该” 的证据,那么伤害也变得理所当然,变得不那么痛。

    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是远在?英国时,听到姐姐打电话?,说起?一位圈中很有名望,在?外风评极佳,为?人和蔼可亲的导演,他的儿子和子夜上一间小学。某天子夜回家?,同母亲小声讲了一件极隐秘的猥|亵之事,问?母亲,“这是不是不妥?”被陈金生听见,觉得似乎是一件极丢脸的事。当即讲了类似,“你想?做什么,报警抓他?”之语。子夜答不是。陈某接着说,“够丢丑了,还有脸讲。想?博取关注?”子夜没有再提,哪怕之后数年?万分抗拒去学校,也都没有再提。直到十年?前,该名男子因?为?猥|亵幼童上了新闻,因?为?背景强大也就不了了之。而这桩子夜蒙受不白冤屈的陈年?旧案,也因?为?“丢人”,而在?陈家?不了了之,往后也没有人再提起?过。

    第二次,是关于子夜写作。写作经验,最初往往是经由模仿得来的,世?间名家?都不例外。陈家?有几位很好的榜样,所以子夜起?初模仿对象是姑姑。那时他约莫八九岁,尝试模仿她一片女性小说的口吻,来写一位女子的黄粱一梦与生老病死。欢欢喜喜捧去让陈沪君点评,却?换来一通不留情面的羞辱。“你这坏种,小小年?纪,好的不学,学起?偷东西,”经由谭大姐转述,陈沪君是这么讲的,“三岁看到老,从小偷鸡摸狗,大只能去馆子里卖肉。” 书?里也写不出这样对幼童令人发指的羞辱。这样惊悚的话?,宛如心理变态,简直不忍卒听……应当还有相对应的肢体暴力,但谭大姐没有转述,也许也觉得难以启齿。

    再后来,他听说过许许多多他们关于子夜的议论。评价变成了,他“撒谎成性”,因?为?“会突然说自己身上生蛆。”时常不听人讲话?,不与人打招呼,一点礼貌也没有,和他母亲一个德行。

    但他又?常常藉由对子夜的诸多污蔑,从只言片语窥得他内在?极为?聪明的真相。谭大姐对陈沪君心生怨怼时,偶尔也会对子夜中肯点评:“他看三流小说,也能有一流感悟,常常无意间使兄妹两?的观点颜面尽失……小孩子要引导,不可打压。兄妹两?却?坏得很,常批驳他,说他讲错了。两?个业界名流,在?饭桌上就一个观点,对一个小孩子齐齐开炮,非得逼他承认自己讲错了才肯罢休。你说好笑不好笑?”

    子夜高于他们,却?忤逆了他们,违拗了他们。

    那时候,谭天明才知道,有些最深重的暴力,远远不是经由肢体。而是一句句诅咒,写进你倒背如流的典籍,融进你必将要使用的文字,由此融进你一寸寸骨血,从审美?上对你进行毕生的霸凌。

    他们逼得一个天才于文字的人,必得要与文字来割席,才能完成自救。

    他虽与子夜不熟,却?一直关注着子夜。《毗舍阇鬼》在?内地出版,他第一时间去买来看,被惊艳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年?代,青年?男作家?都在?叫嚣自己无处安放的荷尔蒙,略成名的男作家?往往通过表达对女性的不屑,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肤浅的不屑。子夜却?过早地阉割了自己真诚地书?写。因?为?工作原因?,他见识过太多男性,从干净少年?到油腻中年?,中间的过渡是声色犬马与手握权柄。谭天明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他藉由精神弑父,想?表达的某一思想?,也许是,“权力之巅的雄性往往使人作呕,只有去势一切雄性激素,才能勉强为?人。”

    子夜与权力的抗争终于以失败告终。

    二十一岁的子夜回到家?中,也是因?为?他的一败涂地,于是被迫低下头,由衷地道歉,是我?错了。由此完全放弃抵抗,顺从地接受来自文字世?界里上位者的一切凌迟。

    子夜进中文系之前,谭天明曾到陈家?参加过一次聚会。席间,他曾听见陈金生极为?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不指望你混成黄霑,将来混个二流就成。”

    哪有父亲这样讲话??谭天明听得胆寒。而更让他觉得恐惧的是,屋中每个人面色如常,该打牌打牌,该讲笑话?照旧。这话?无关紧要,每天都在?发生。很痛吗?做人不要这么敏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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